福建省民政廳發布《關于直接采認臺灣地區社會工作師證書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直接采認臺灣地區社會工作師證書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各設區市民政局、人社局、臺港澳辦,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臺工部:
為落實落細《福建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推動兩岸社會工作師專業技術職業資格互認,為臺灣社工在閩就業、創業提供便利條件,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直接采認臺灣地區社會工作師證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認對象和條件
(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贊同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臺灣地區居民;
(二)取得臺灣地區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受聘于我省城鄉社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單位,從事社會工作管理與服務。
同時滿足以上條件的對象,可攜帶申請材料到省民政廳行政服務中心,申請辦理采認大陸社會工作師中級職業資格。
省民政廳行政服務中心聯系地址:福州市鼓東路55號,聯系電話:0591-87279352。
二、申請材料
(一)《臺灣地區社會工作師大陸資格采認申請表》(見附件)一式三份;
(二)有效期內的臺灣地區社會工作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臺灣地區權威機構公布的證書查詢信息復印件;
(五)與受聘機構的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有效,對弄虛作假者,不予辦理。
三、采認程序
(一)本人自愿提出申請,并經聘用單位同意;
(二)省民政廳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
(三)省臺港澳辦對申請人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
(四)省人社廳對經省民政廳和省臺港澳辦審核通過的材料進行復核采認;
(五)對符合條件的臺灣居民,自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由省民政廳和省人社廳向社會公布,比照認定為大陸中級社會工作師,納入我省社會工作者統一管理,可享受大陸社會工作師同等待遇。
附件:臺灣地區社會工作師大陸資格采認申請表
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港澳事務辦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臺灣地區社會工作師大陸資格采認申請表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最高學歷 |
| 畢業時間 |
| 從業年限 |
| (一寸免冠 證件近照) |
畢業院校 |
| 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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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所在工作單位和職務 |
| 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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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類別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
(請在□內打“√”) | 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 |||||
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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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社會工作師證書號 |
| 取得證書 時間 |
| 證書有 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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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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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誠信承諾及簽名 | 本人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均真實、準確、有效。如有偽造等弄虛作假行為,自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 |||||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 ||||||
申請人所在單位意見 |
(單位蓋章) | 福建省民政廳行政服務中心意見 |
(單位蓋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福建省政府臺港澳辦公室意見 |
(單位蓋章) | 福建省人社廳意見 |
(單位蓋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20262/zfxxgkzl/zfxxgkml/gfxwj/shgzzgl/202109/t20210903_56813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