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試人員須知:
1.《準考證》采用應試人員網上自助打印方式獲取。考試時如發現應試人員所持《準考證》與《座次表》信息不一致,將取消其考試資格。
2.考前2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入場,對號入座。如身份證遺失或過期,根據公安部等12部門2016年9月1日實施的《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考生可到戶籍或考點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明。進場后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進場簽字”欄簽名,在“聯系方式”欄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兩證”缺一者不得進入考場參考。
3.應試人員可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橡皮、2B鉛筆,不得攜帶和使用計算器。攜帶規定外物品(含資料、移動電話、電子接收<發射>及存儲器材等)進場或未按規定放在指定位置者,一律按違紀處理。
4.客觀題科目作答,必須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卡上;規定在試卷或答題紙上填寫/作答的,須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作答。未按規定用筆作答的或在密封線之外的地方作任何標記的,按違紀處理。應試人員未填寫試卷代碼或填寫(涂)失誤,造成無法評卷的,成績按零分處理。
5.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接到試卷后,先檢查考試科目是否正確及試卷有無印刷問題。如有誤,應及時向監考人員報告,否則,由此帶來的后果自負。
6.開考鈴響后才能答題,遲到超過5分鐘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開考120分鐘以后才能交卷退場。
7.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內安靜、清潔,考場內禁止吸煙。考試時嚴禁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夾帶、偷看資料、偷看他人答案等一切舞弊行為,違者按違紀處理。
8.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請考生保護好本人答卷,防止他人抄襲。對被抄襲而導致雷同的,均按雷同卷處理。
9.終考鈴響后,應立即停止答題。交卷時,應試人員必須待監考人員驗收考場試卷、答題卡(紙)無誤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作為交卷憑據)后,應試人員方可依次離開考場。嚴禁將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帶出考場,否則按違紀處理。
10.應試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考點不提供停車服務,請應試人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點。
11.成績查詢方式 網上查詢:http://link.233.com/22260
持此證進入考場,即表示應試人員已閱讀上述“應試人員須知”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認可并遵守相關規定,承諾誠信考試并承擔因違紀而受到的相關處理。
湖南省人事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