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項清單》,其中更新了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材料及設定依據。詳情如下:【報考問題咨詢 | 報名照片一鍵處理 | 報考時間查詢】
考試項目: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
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材料:
1.學歷證明
2.學位證明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證明材料設定依據:
《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第十二條: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2.《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第十二條: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