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采取告知承諾制,即考生承諾已經知曉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報考信息填報要求等告知事項,確認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如違背承諾,愿意承擔相應責任,接受處理。
告知承諾制來取代證明,是減證便民的措施,為考生減輕負責,減少不必要的繁瑣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后,意味著申請人要對承諾負責。
【紙質《高頻考點》包郵送】【必刷600題】【沖刺試題合集】
告知承諾制如何注冊報名?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首次報考人員應提前在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用戶注冊,系統將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完成后方可進行報名。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點擊“注冊”按鈕后,進入報名協議界面,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并確認接受報名協議。
(2)報考人員閱讀注冊須知后點擊“下一步”按鈕,進入注冊信息錄入界面,報考人員按照右側顯示錄入說明進行數據錄入,完成后輸入驗證碼,點擊“提交”按鈕,再次輸入考生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驗證無誤后完成注冊信息錄入。
(3)網上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填寫的身份證號、姓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正確性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告知承諾制說明
(一)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報名前須仔細了解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人員,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考試前,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試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且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考條件網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