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面 試
23.考核內容
面試遵循《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面試部分),主要考核申請人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24.面試方法
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研制的面試測評系統。
25.面試報名
面試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報名參加面試。
考生于2011年12月10日-14日,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后于12月15—16日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繳納報名費。12月21日,考生可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打印面試準考證。
26.面試時間
2011年面試日期為:12月24-25日。
27.試講題參考資料
試點期間,小學、中學面試考生備課使用教材暫定為人教版。
28.考官
面試實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高校專家、中小學和幼兒園優秀教師、教研機構專家等組成,考官須經過省級或以上教育考試機構統一培訓后持證上崗。 測評小組由3名考官組成。
29.面試過程
(1)候考:考生持面試準考證、身份證件,按時到達測試地點,進入候考室候考。
(2)抽題:按考點安排,登陸“面試測評軟件系統”,計算機從題庫中抽取一組試題,考生任選其中一道試題,系統打印備課紙及試題清單。
(3)備課:考生持備課紙、試題清單進入備課室,撰寫教案(或演示活動方案),備課20分鐘。
(4)回答規定問題
考官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個規定問題,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
(5)試講/演示: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6)答辯: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和測試項目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
(7)評分:考官依據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填寫《面試評分表》,經組長簽字確認,同時通過面試測評系統提交評分。
30.面試成績
面試總分為100分。考生成績由各分項得分加權累加而得(各項目權重由《考試大綱》規定)。面試合格線由省教育廳確定。
31.數據上報
面試合格考生的數據,于2011年12月30日前,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上報教育部考試中心。
32.成績查詢
面試結束后,考生在2011年12月31日,可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查詢面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