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遺失、錯損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及相關業務的通知
各有關院校:
根據我省教師資格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將辦理遺失、錯損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及相關業務的時間、流程及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1.辦理時間
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2:30—16:30。
2.辦理流程
第一步:準備《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一寸或小兩寸免冠證件照片;
第二步:攜帶上述材料至中原文化藝術學院(地址:鄭州市鄭開大道19號西,學院西門)1號教學樓1樓B111(西)房間,進行材料審核及打印證書;
第三步:攜帶打印好的證書及相關材料至河南省教育廳C區705B房間辦理簽字及后續業務。
3.注意事項
(1)請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及流程辦理遺失、錯損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及相關業務,其余時間概不辦理。
(2)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取消相關事項證明的公告》(教政法廳[2016]2號)要求,取消《教育部關于印發<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的通知》(教人[2001]6號)中規定的由“持證人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證明。
(3)如有疑問,請咨詢:0371—6086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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