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下載 】 【教師資格認定承諾書下載 】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教師函〔2021〕96號)文件精神及包頭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現就2021年秋季青山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人員范圍【點擊進入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入口>>】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受理人員范圍
1.具有青山區戶籍的社會人員;
2.持有青山區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非青山區戶籍人員;
3.就讀學校隸屬青山區范圍的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
4.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5.駐青山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定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含職業高級中學幼師專業,需提供學籍檔案)畢業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考、成考、網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無需參加面試考核;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他條件均合格者,可參加與筆試科目相同的學科面試考核;
3.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初等層次成績《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需參加面試考核。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其中,使用民族語言授課的申請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三、認定流程和時間安排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申請人網上注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所有申請者均請按照網上注冊---網上報名---現場確認---體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發證的程序進行認定。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上注冊
凡在青山區2021年秋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開放期間,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系統提示,注冊個人賬號,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情況。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現場確認時一并提供學籍檔案,供人工核驗。
⑤如持有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http://link.233.com/28563/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首頁彈出的網站通知中或在“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需重新上傳。
(二)網上報名
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
申請人具有青山區戶籍或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隸屬青山區范圍的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且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選擇青山區教育局。
(凡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者請在包頭市教育局認定,確認地點選至包頭市教育局。)
2.報名。
申請人于11月8日至11月17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申請人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并按時進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網報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常見問題”第4條)。
(三)現場確認
凡確認地點選至青山區教育局的申請者請于11月15日—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青山區市民大廳A座17號(青山區市民大廳地址:青山區勞動路10號。乘26路公交車到青山區市民大廳下車即到。聯系電話:3616024。)教育局窗口進行現場確認并安排體檢。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特別提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請所有申請者進入大廳時出具行程碼、健康碼,去過外地的人員須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為避免人群聚集,請所有報完名的申請者關注11月12日“包頭青山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中有關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預約通知,預約現場確認審核時間。
申請人在現場確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就讀學校隸屬青山區范圍的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在青山區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5)駐青山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link.233.com/26235/studentscore)遇查詢不到成績,以及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者,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經由系統驗證無需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提供筆試科目全部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師范教育類畢業者,應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5.照片
請申請者提供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后四位)。
(四)體檢
所有申請者請自行下載且A4紙正反面打印體檢表,粘貼與網報上傳同底的照片,在現場確認的同時為體檢表蓋章,并按時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1.體檢時間:申請者持體檢表于11月17日—11月20日上午8:00進行體檢;體檢抽血、B超需要空腹;
2.體檢醫院:內蒙古一機醫院體檢中心(青山區青山路24號,可乘22、25路。聯系電話:3645698);
3.疫情防控要求:凡包頭本市人員需要持72小時內有效核酸陰性證明(電子報告截圖或紙質版均可)、外地來返包人員需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10:1核酸檢測結果或單人核酸檢測結果均可);
4.體檢結果由體檢醫院返回,不必自行領取,合格者將與教師資格證書一起發放;如體檢不合格,電話通知本人。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現場確認合格者,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現場確認時會當面通知本人是否需要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且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
1.測試形式: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時間6分鐘;每位考生自備教材,備課時間為30分鐘,考生如需教具、樂器等請自備;
2.需要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申請人請于11月25日關注“包頭青山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通知,及時查看具體測試時間、地點、使用教材等有關測試要求,并按規定時間參加測試,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發放教師資格證
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和體檢均合格者,請于2022年1月14日到青山區政務服務中心A座17號教育局窗口,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領取《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體檢表各一份(代領需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或戶口原件)。
特別提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體檢表需妥善保管,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及時歸入本人人事檔案,今后工作單位將會查詢核實,遺失責任自負。
四、補辦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注意事項
(一)補辦證書:證書發放單位是青山區教育局,證書丟失或損毀,需要補發換發的申請者,請從附件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如實準確填寫有關內容。2008年之前的教師資格證書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份,1寸白底照片兩張;2008年之后的教師資格證書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原件及復印件于11月15日—11月18日到青山區政務服務中心A座17號教育局窗口進行補發換發證書。
(二)補辦申請表:凡2019年之前由青山區教育局發放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需要補辦的申請者,請從附件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表)》及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報,貼照片、蓋章,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于11月15日—11月18日到青山區政務服務中心A座17號教育局窗口進行補辦。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注冊、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國考)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及認定材料,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和本公告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不實或虛假個人信息和認定材料。網上報名為預報名,所有報名信息以申請人現場受理時提供的真實證明材料為準,經認定機構審核后方可完成申請。因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和認定材料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教師自個人“限制庫”和失信人員名單,5年內不允許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青山區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原標題:青山區教育局關于開展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鏈接:https://link.233.com/28252/s/yIjYWnpcbCX42_icYAas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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