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下載 】 【教師資格認定承諾書下載 】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2021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有關規定和國家、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補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現就我旗2021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土默特左旗的人員。
(二)持有土默特左旗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盟、地區)戶籍人員。
(三)持有我旗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土默特左旗部隊現役軍人。
二、認定資格種類
土默特左旗教育局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定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其它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與筆試科目相同學科的面試。
3.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其中,使用民族語言授課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四、報名流程和時間安排
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統一認定時間為2021年11月8日至12月17日。【點擊進入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入口>>】
(一)網上申報
1.網上報名時間為11月8日至11月17日。
2.凡在我旗2021年秋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link.233.com/25742),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注冊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3.網報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常見問題”第4條)。
4.申請人須認真填寫網報時下載的《個人承諾書》,要求本人手簽并字跡工整,保證上傳后顯示清晰。網報成功后,申請人要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須重新上傳。?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現場確認地點:土默特左旗教育局(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街蒙古族學校東側)。電話:0471-8169089。
3.現場確認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①戶籍在土默特左旗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②在土默特左旗居住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③在土默特左旗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④駐土默特左旗部隊現役軍人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照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2)學歷證明
持國內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的申請人,學歷信息通過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申請下載)紙質版一份。
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如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link.233.com/26235/studentscore)查詢不到證書,以及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普通話測試站進行咨詢。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者,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經由系統驗證,需提交復印件;“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須提供筆試科目全部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師范教育類畢業者,應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和《教育實習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含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現場確認合格者,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且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
(四)體檢
具備認定條件的人員由認定機構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醫院體檢。體檢時間、地點(醫院)另行通知。
(五)確認和認定
對提交申報材料齊全、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體檢合格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認定機構在“教師資格管理系統”給予確認和認定。
(六)領取教師資格證
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和本公告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納入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招聘失信人員名單,5年內不允許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現場確認申請人防疫須知
請及時關注土默特左旗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做好防護工作。
土默特左旗教育局
2021年11月9日
原標題:土默特左旗教育局2021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原文鏈接:https://link.233.com/28252/s/ySUbZmlUttWNz_Z1MKB3Mw
想了解教師行業待遇?想知道教師能拿多少工資?進入教師工資待遇查詢系統即可查詢各地教師工資水平。
相關推薦:教師資格證認定流程,超詳細版,跟著來,認定一步到位!
考了教師資格證有什么用?這些福利待遇你知道了嗎?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