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圍:符合申請條件的非應屆畢業生。
網報時間:2023年3月22日8:00—4月4日17:00。
申請認定人員范圍(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在昌樂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1.具有昌樂縣戶籍;2.持有昌樂縣居住證(在有效期內);3.就讀學校所在地在昌樂縣(含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學歷申請認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讀學生);4.駐魯部隊現役軍人、武警。(二)在我縣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4月10日-4月12日(不包括法定休息日)。
攜帶以下材料到相應的現場確認點(與網上申請所選確認點一致)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高等教育學歷信息在認定系統中校驗不通過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國(境)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其他學歷應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認定系統中校驗通過的學歷或以中等職業學校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不需提供此項材料。
2、《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證件照片 1 張。
4、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應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應屆畢業生除外)應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或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在部隊駐地申請認定的應提交軍官證、警官證等現役有效身份證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校驗通過的可不提交。
6、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7、符合免試認定條件的師范生應同時提交畢業高校頒發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證書領取方式及時間:關注“昌樂政務服務”微信公眾號。
聯系方式:昌樂縣政務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科 0536-6278606
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相關文件下載詳見濰坊市2023年第一批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https://link.233.com/28252/s/akgkrubI0KHBvSUXjnwwrg
溫馨提示:濰坊市2023年第一批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定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2日進行。教師資格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空白表格(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自行到昌樂縣人民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
1.醫院體檢時間 上午:7點30-10點,(空腹抽血:檢查前一晚10點后禁食)
2.昌樂縣人民醫院體檢中心電話:0536-6298324
3.體檢中心地址:昌樂縣人民醫院南院區新昌路5127號
4.導航搜索:昌樂縣人民醫院新院區新昌路5127號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23604/CLXXXGK/XXZFWJ/202303/t20230319_781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