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錫林郭勒盟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旗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現將東烏珠穆沁旗2023年上半年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東烏珠穆沁旗、烏拉蓋管理區的人員。
(二)持有東烏珠穆沁旗、烏拉蓋管理區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外盟市戶籍人員。
(三)持有東烏珠穆沁旗、烏拉蓋管理區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東烏珠穆沁旗、烏拉蓋管理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定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
(三)考試相關條件
1.2020屆及以前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專業畢業生,且為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或者根據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規定,屬于免試認定范圍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屆師范專業畢業生在完成《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必修課和不少于一學期的教育實習實踐后,參加由所在學校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學科專業課三科考試并考試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條件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執行。教師資格申請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其中語文教師、國際中文教育教師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使用少數民族語文授課的教師應當達到三級甲等以上,并逐步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五)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任教學科、任教學段
1. 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任教學段須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一致。
2. 持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初等層次《合格證書》任教學段為: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
3. 2021屆及以前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任教學科須與所學師范專業相應,各任教學段須符合《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內教發[2002]64號)中對各學段的學歷要求。
三、工作安排
202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統一認定時間:2023年6月2日至7月18日,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6月2日9:00至6月16日17: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link.233.com/25742),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網上申報報名。
(二)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體檢、證書發放等工作具體安排,以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發布的公告為準。
四、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凡在我旗2023年上半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請于2023年6月2日至6月16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注冊和網上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網報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常見問題”第4條)。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有關要求:內蒙古自治區內各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讀專升本和在讀研究生,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或學校統一安排,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盟市、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其余人員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二)現場確認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布的認定公告,須本人在規定的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在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審核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7月10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在規定的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在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確認地點:東烏珠穆沁旗教育局102室。聯系電話:0479-3221867,13947975978。現場確認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由學校統一組織與認定機構對接;
(4)在我旗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5)駐我旗部隊現役軍人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系統無法驗證的學歷,請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 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系統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考試相關證明材料
(1)2020屆及以前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專業畢業生,且為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或者根據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規定,屬于免試認定范圍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內蒙古自治區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屆師范專業畢業生在完成《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必修課和不少于一學期的教育實習實踐后,參加由所在學校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學科專業課三科考試并考試合格。
5. 體檢合格證明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檢查合格證明,參加認定的人員現場確認材料通過后,教育局領取體檢表。受疫情影響申請人現不在認定機構所在地,在其現居住地(其他盟市或區外省份)的教師資格認定相關項目體檢合格結論可以認可。體檢時間:2023年6月2日-5日(上午8:00-11:00) 地點:東烏珠穆沁旗人民醫院體檢中心,聯系人及電話:海英,15047900667。體檢時需空腹,確保14天內未到過中高風險地區,攜帶核酸檢測報告,現場核驗本人健康碼、行程碼。體檢結束后本人領取體檢報告。烏拉蓋管理區認定人員在烏拉蓋人民醫院體檢。(體檢表到烏拉蓋教育局領取,聯系人:劉增緣(15847939808)
6.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核查,無需個人提供。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區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7. 照片要求
近期1寸(大)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講課)現場確認合格者,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且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認定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完成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后,將依據審核及測試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和申請表各一份。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由此導致的后果、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三)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及認定材料,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各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東烏珠穆沁旗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原標題:東烏珠穆沁旗2023年上半年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原文鏈接:https://link.233.com/28252/s/JTs15gjrNwb6ayCC870I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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