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開始報名
一、申請教師資格須知。
二、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需持全市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才能申請,特殊政策請參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在試點省份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有效范圍的通知》【京教人〔2012〕16號】內容。
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有效期為半年。2015年5月1日之前的體檢結果在2015年秋季申請認定時無效,申請人需重新體檢。
四、同一申請人一年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2015年春季已經取得教師資格(含異地)的人員秋季無法申請認定。
五、申請任教學科
北京市目前認定高中及以下教師資格只受理申請以下任教學科:
(一)幼兒園
(二)小學:思想品德、語文、數學、綜合實踐、體育、音樂、美術、勞動技術、英語、科學、信息技術、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三)初中:思想品德、語文、數學、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外語(非英語語種)、體育與健康、生物、音樂、美術、勞動技術、信息技術、英語、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四)高中:思想政治、語文、數學、信息技術、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外語(非英語語種)、美術、音樂、通用技術、英語、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
如申請人在網報時選擇了超出上述范圍的任教學科,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
六、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京教人〔2014〕13號)中《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前參加考試的部分人員過渡的辦法 》的相關規定,已經報名參加“北京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考生不再適用“過渡辦法”,不能參加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的能力測試。
七、2015年北京市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八、2015年北京市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受理工作安排。
九、北京市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使用教育部的“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有關網上報名技術問題可撥打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5880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