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謝某是小學六年級女生,一天下午課間,因與同學吵架而私自離開學校。晚自習時班主任檢查發現謝某不在教室,同桌報告說謝某與同學吵架,可能回家了,班主任信以為真,未予追查。原想等謝某回校后再予以批評教育。第二天下午,班主任上課發現其仍未返校,這才與家長聯系,但家長說謝某昨晚并未回家,經家長與親友聯系,仍無下落。無奈中家長報案,但至今仍無其下落。家長最后到法院狀告學校,要求學校賠償10萬元。
問題(一):謝某失蹤,學校和謝某班主任是否承擔責任?如果承擔,學校和謝某班主任可能會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問題(二):本案例對我們的啟示是什么?
32、閱讀下面材料,回答問題。
在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下,怎樣評價學生的優、良、中、差呢?為此,我制定了這樣的標準:一是在大綱規定的基礎科60分以上,并能發現自己的特長且有所發展的,視為及格;二是基礎科及格或良好,特長科明顯超過同年級學生的,視為良好;三是基礎科良好,特長科大大超過同年級學生或有所發明創造的,視為優秀;四是僅基礎科及格或僅特長科有所發展的,均視為不及格;五是僅基礎科良
好,或特長科單方獨進的,視為畸形發展,作降格評價。這一評價標準的實施,使絕大部分差生都抬起頭來走路,找到了自己成才的優勢與途徑,也使文化課考試分數好的學生不再自我感覺良好。從而找到了良性互補、和諧發展的新路子。通過一個學期的實踐,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明顯高漲,各科學習成績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各科總分由原來年級的倒數第二上升到年級的第二名。
問題:請你針對材料中制定的評價標準,談談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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