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條件
凡是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均可作為教師資格認定有效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教育法》規定的學歷:具體要求是: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示范學校畢業以及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叽髮W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以及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以及以上學歷,并應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人工技術等級。對確有特殊技藝者,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高中畢業。
取得碩士以及以上學位(無研究生畢業學歷)者,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可視為具備合格學歷。
取得高等學?!靶〗獭?、“幼教”專業本科學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取得高等學?!靶〗獭?、“幼教”專業??疲ê叭郎贤ā?、“五年制”專科)畢業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可作為合格學歷。
經國家有關認定國外學位(學歷)的機構認可的,在國外取得的相應學歷,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
報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