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江西省教師資格證考試對象
(一)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2013年擬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報名參加考試。
(二)按照《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有關事項的通知》(贛教師字[2011]07號),未經省教育廳組織的對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進行辦學質量評估或評估不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其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需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幼兒教育學和幼兒教育心理學考試(以下簡稱“中職兩學考試”),成績合格才能進入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程序;根據省教育廳《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認定教師資格有關事項的通知》(贛教師字[2010]12號)規定,經省教育廳評估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2013年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參加“中職兩學考試”,成績合格才能進入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程序。
(三)根據《關于組織2012屆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參加“國培計劃”輔修學前教育專業轉崗培訓的通知》(贛教師字[2011]45號),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參加“國培計劃”輔修學前教育專業轉崗培訓的應當參加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的考試,考試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成績折算。
(四)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認定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不論是否屬于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均應參加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
(五)免考的應屆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是指2013年6月底7月初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下列標準確定的學生:①所學專業列入省教育廳公布的《江西省高校涉及師范教育專業名單》;②在校學習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技術等課程列入師范教育專業類教學計劃為必修課程,且考試成績均合格;③學校安排畢業班學生參加中小學教學實習3個月以上,且有實習單位證明,并經學校鑒定合格。全部符合以上三項標準的學生,才可認定為應屆師范教育類畢業生。
請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及教師資格認定指導機構,各高等學校,有關的中等職業學校,按規定的考試對象,做好考試報名宣傳、組織工作,為學生選擇教師職業創造良好的就業條件。
備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