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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邏輯思維能力
邏輯思維能力是指正確、合理思考的能力。即對事物進行觀察、比較、分析、綜合、抽象、概括、判斷、推理的能力,采用科學的邏輯方法,準確而有條理地表達自己思維過程的能力。
一、邏輯基礎知識
(一)概念
1.概念的基本特征
所謂概念就是反映事物(對象)屬性和范圍的思維形式;是思維形式最基本的組成單位,也是構成令題、推理的要素。
內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兩個基本邏輯特征。
概念的內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質。例如,“商品”這個概念的內涵就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
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屬性的事物,統稱概念的適用范圍。例如,“商品”這個概念的外延指具有商品這個概念內涵的,在市場上出售的所有商品。
任何概念都有內涵和外延,概念的內涵規定了概念的外延,概念的外延也影響著概念的內涵。即毿念的外延由它的內涵決定,例如“等邊三角形”的內涵是由三條等長的直線所圍成的平面圖形的性磊:它的外延是所有那些并且僅僅那些具有這些性質的類。而“等角三角形”的內涵是指由三條相互相交而形成等角的直線所圍成的平面圖形的性質。而“等角三角形”和“等邊三角形”的外延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概念可以具有不同的內涵而外延相同,而具有不同外延的概念卻不可能有同樣的內涵。
當一個概念的內涵增加了,如“人”、“活著的人”、“活著的四十歲以上的人”,每個概念的內涵都比前面的概念的內涵增加,但是可以發現這些概念的外延情況卻相反,“活著的人”的外延要比“人”的外延少。即一個概念的內涵越多,那么這個概念的外延就越少;反之,如果一個概念的內涵越少,那么這個概念的外延就越多。
2.概念外延間的關系
概念外延之間的相互關系共有五種即全同、全異、真包含、真包含于以及交叉關系。
(1)全同關系
全同關系亦稱為同一關系。對于任意兩個概念a、b,如果它們的外延完全相同(即所有的a是b,并且所有的b是a)。那么,概念a與概念b之間就具有全同關系。
(2)真包含(于)關系
真包含關系亦稱屬種關系。對任意的兩個概念a、b,如果b的外延完全在a的外延之中,而a的外延只有部分與b的外延相同(即所有的b是a,而且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就稱概念a真包含概念b:概念b真包含于概念a?;蚍Qa和b之間具有屬種關系,并且稱a為屬概念,b為種概念。
(3)交叉關系
對任意的兩個概念a、b,如果a的部分外延與b的部分外延相同,a的部分外延與b的外延不相同,b的部分外延與a的外延不相同(即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就稱a和b之間具有交叉關系。
(4)全異關系
對任意的兩個概念a、b,如果a的外延與8的外延完全不相同(即所有的a不是8,所有的b不是a),就稱a和b之間具有全異關系。
(二)命題
1.命題
命題是對思維對象有所斷定的思維形式。例如,①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②語言不是上層建筑。上面兩個例子就是兩個命題。例①肯定“憲法”具有“國家根本大法”的屬性;例②否定“語言”具有“上層建筑”的屬性。
思維對象是指作為思維主體的人所思考的一切對象,它既包括客觀上存在的事物對象,也包括人類思維的現象。
2.命題的性質
命題具有兩個基本的邏輯性質:
(1)必須對事物的情況有所斷定
所謂有所斷定是指對思維對象的性質、關系等的肯定或否定。任何一個命題都有其確定的斷定內容.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它肯定什么就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就否定什么。命題的這個邏輯性質,目的是要消除日常語言的歧義性。從而以具有明確斷定內容的判斷來加強人們相互之間的溝通。如“這些運動員來自北京”就是一個命題。
(2)必須有真和假的區分
既然命題是對事物情況的斷定,它就應該如實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這樣就必然存在所作的斷定是否符合客觀實際的問題。如果一個判斷符合客觀實際,那么這個命題就是真的;如果一個判斷不符合客觀實際.那么這個命題就是假的。如“有些貓是波斯貓”符合客觀實際,為真;而“所有的貓都不是波斯貓”不符合客觀實際,則為假。而“這個人是個小偷”可能為真也可能為假,需要參照其他的標準來判斷,但它也是一個命題。
3.命題的分類
在思維活動中,人們所要認識的失誤是多種多樣的,因而反映事物真假情況的命題也是多種多樣的。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_可以對命題進行不同的分類。
根據命題中是否包含有“必然”、“可能”等模態詞,將命題劃分為模態命題和非模態命題。
(1)模態命題
模態命題是包含有“必然”、“可能”等模態詞的命題,反映事物情況必然性的命題為必然命題,而反映事物情況可能性的命題為可能命題。
如“今天必然要下雪”和“宇宙中可能有外星人”都屬于模態命題,分別是必然命題和可能命題。
(2)非模態命題
非模態命題則是指不含有模態詞的命題。根據是否包含有其他命題,將其劃分為簡單命題和復合命題。
簡單命題是本身不再包含其他命題的命題。如“小王不懂計算機知識”。復合命題是本身還含有其他命題的命題。
如:①既要高速度又要高質量。②或者你聽錯了,或者我說錯了。③如果銀行降低存款利率,那么股票價格就會上升。④并非所有語句都表達命題。
以上幾個例子都屬于復合命題。例①是一個聯言命題,包含了“要高速度”和“要高質量”兩個命題;例②是一個選言命題,包含了“你聽錯了”和“我說錯了”兩個命題。例③是一個假言命題,包含了“銀行降低存款利率”和“股票價格上升”兩個命題。例④是一個負命題,包含了“所有語句都表達命題”這個命題。
4.命題的形式
每一命題形式都由邏輯常項和邏輯變項組成。邏輯變項是指命題形式中可變的部分;邏輯常項是指某一命題形式中固定不變的部分。對于簡單命題和復合命題來說其形式是不同的。
簡單命題,例如“所有金屬都是導電的”、“有些顧客不是會員”等,這類命題可以寫成“所有s都是p”、“有些s不是p”的表達形式,其中,“s”和“p”是邏輯變項,“所有……都是……”、“有些……不是……”是邏輯常項。
復合命題。例如“如果天下雨.那么地濕”、“或者你去參加比賽。或者我去參加比賽”等,這類命題可以寫成“如果p,那么q”、“或者p或者q”,其中,“p”、“q”是邏輯變項,“如果……那么……”、“或者……或者……”是邏輯常項。
邏輯常項是判定一種命題形式的類型的唯一根據,也是區別不同類型的命題形式的唯一根據。無論給邏輯變項代人何種不同的具體內容,命題形式不會改變。
5.命題的真值
一個命題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無所謂真假的語句不表達命題。而符合事實的命題是真的,它就不可能是假的:不符合事實的命題是假的。它就不可能真,因此一個命題不可能既真又假。我們把真假叫做命題的邏輯值.又稱作命題的真值(truth—value)。
對簡單命題我們是直接以事實為根據來判定其真假。例如“有的動物已經滅絕了”這個命題符合事實,因此為真。
而復合命題則不同.它是由連接詞聯結命題而構成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復合命題描述的是肢命題之問的邏輯關聯,命題之間的邏輯關聯就表現為肢命題的真假對整個復合命題真假的制約關系。復合命題的真假是由肢命題的真假決定的。
邏輯關聯是由聯結詞決定。聯結詞不同,肢命題之間的邏輯關聯就不同。肢命題的真假對整個復命題真假的制約情況就不同。把一種形式的復命題其肢命題真假對復合命題真假的制約情況列出來,就得到一張表,把它叫做該種形式復合命題的真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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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二、推理人們在思維過程中,總是根據已有的知識,反映更為復雜的事物之間的聯系,從而擴大認識領域,獲得新的知識。這是一種由已知推斷未知的思考活動,而反映這種思維活動的思維形式就是推理。
(一)推理及其結構
推理是由一個或幾個已知命題推出新命題的思維形式。
每個推理都包含著兩部分的命題:一部分是已知的命題,它是推理的根據,叫做推理的前提;另一部分是由此而推導出的命題.叫做推理的結論。邏輯學主要研究推理過程中前提和結論之間的關系。
(二)推理的分類
根據從前提到結論這一推導過程的方向不同,將推理分為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演繹推理通常被說成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推理,即根據某種一般性原理和個別性例證,得出關于該個別性例證的新結論。歸納推理通常被說成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推理,即從一定數量的個別性事實中,抽象、概括出某種一般性原理。但更精確的說法是:演繹推理是必然性推理,即前提真能夠確保結論真;歸納推理是或然性推理,前提只對結論提供一定的支持關系,即前提結論不一定真。
1.演繹推理
(1)演繹推理的定義
演繹推理是從一般性原理出發,引申出較特殊性結論的推理。這種推理的推導方向,是由一般到個別。
(2)演繹推理的特點
演繹推理的前提是一般性原理,演繹所得的結論是蘊含于前提之中的個別、特殊事實,因此演繹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在演繹推理中,前提與結論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系.只要前提和推理形式是正確的,結論必定正確。
(3)演繹推理的一般模式:三段論
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
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況
結論——根據一般原理,對特殊情況作出的判斷
2.歸納推理
(1)歸納推理的定義
歸納推理是指從一系列個別性的判斷出發,引申出一般性結論的推理。這種推理的推導方向,是由個別到一般。
(2)歸納推理的分類
歸納推理按照其推理的前提中是否考查了一類事物的全部.可以分為完全歸納推理和不完全歸納推理。不完全歸納推理,又分為簡單枚舉歸納推理和科學歸納推理。此外,還有概率歸納推理和溯因歸納推理。
需要注意的是,歸納推理中的“完全”和“不完全”是相對的。它是就推理前提的數量方面來說的。所謂“完全”是從整體上來對一類對象的全體加以考查:所謂“不完全”則是從局部(部分)上來對一類對象的全體加以推斷。因此,它只具有相對的意義。
①完全歸納推理
完全歸納推理,是以某一類對象中的每一個成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為前提,因而推斷出
該類對象的全體都具有(或不具有)這種屬性的推理。因此,完全歸納推理的前提是個別性的,其結論卻是一般性的。
?、诓煌耆珰w納推理不完全歸納推理;是以某一類對象中的部分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性質。因而推出該類對象的全體具有或不具有這種性質的一般性結論的推理。
不完全歸納推理根據前提中是否考察了事物對象與其屬性問的內在聯系.可以分為簡單枚舉歸納推理和科學歸納推理。
(3)歸納推理的方法運用歸納推理,必須占有材料,使用觀察、實驗和調查等收集經驗材料的方法。在觀察、實驗和調
查中獲得的材料,需要運用比較、歸類、分析和綜合以及抽象和概括等整理經驗材料的方法,進行加工整理,才能形成正確的結論。
?、俦容^
比較是確定對象共同點和差異點的方法。認識某一對象,往往把這一對象與其他對象進行對照。以發現其問的相同點和差異點,以便更好地認識事物。在進行比較時必須注意以下兩點:
第一,要在同一關系下進行比較。
第二,要在事物的實質方面進行比較。例如比較兩個罪犯的罪行大小,必須就他們的犯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性等實質方面進行比較,通常沒有必要就性別、年齡、職業、籍貫等非實質方面進行比較。
?、跉w類
歸類是根據對象的共同點和差異點,把對象按類區分開來的方法。通過歸類,可以使雜亂無章的現象條理化.使大量的事實材料系統化。歸類實在比較的基礎上進行的。
?、鄯治龊途C合
分析是在思想中把對象分解為各個部分、方面,分別加以考察的方法。如分析一篇文章,可以把它分為不同的部分、段落,再從各段落分出句子,還可從句子中分出詞語等。對事物的認識,最初往往是
模糊、籠統和表面的印象,要想深入了解事物,必須從其各方面加以分析。分析是把復雜問題化為簡單問題.把大而難的問題化為小而易的問題。分析由淺入深,由近及遠,先易后難。通過分析,人們能夠認識事物的各個部分、方面,但是要了解事物的全貌、整體,就必須在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綜合。
綜合是同分析相對立的一種方法。它是指人們在思維過程中將與研究對象有關的片面、分散、眾多的各個要素(情況、數據、素材等)進行歸納,從錯綜復雜的現象中探索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從整體的角度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通觀事物發展的全貌和全過程,獲得新的知識、新的結論的一種邏輯思維方法。
綜合的一般方法:一是簡單綜合:對與研究課題有關的信息進行匯集、歸納和整理。
二是分析綜合:對搜集到的與特定事物有關的信息進行對比、分析和推理的基礎上進行綜合,以認識事物的本質、全貌和動向,獲得新的知識和結論。
三是系統綜合:從系統論的觀點出發,對與研究課題有關的大量信息進行時間與空問、縱向與橫向等方面的綜合研究。
?、艹橄笈c概括
抽象是在思維中撇開對象的非本質屬性,抽取對象本質屬性的方法。概括是在思維中把對象本質的、規律性的認識。推廣到所有同類的其他事物上去的方法。如揭示“用于交換”這一“商品”的共同本質后.可把這種共同的本質推廣到全部商品上去,概括出古今任何一種商品,都具有“用于交換”的本質屬性。
3.類比推理
(1)類比推理的定義
類比推理是從兩個或兩類對象的某些屬性相同出發,從而引申出它們在另一屬性上也相同的結論。類比推理從前提到結論的推導方向,是由特殊到特殊。
(2)類比推理的運用
應用類比法進行推理的過程就是類比推理,它是在對兩個(類)對象之間的共同點或部分共同點進行分析、比較的基礎上所進行的一種推理。類比推理能夠使人們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獲得創造性的啟發或靈感,從而找到解決難題之道。
類比推理的結論是或然的,也就是說可能為假,因為事物之間固然有相似之處,但也有差別所在。于是,從兩個或兩類事物在某些地方相似,推出它們在另外的地方仍相似的結論就不具有必然性。類比結論的可靠性程度取決于許多因素,要降低或然性程度,就要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類比對象之問的相同點越多,其結論的可靠性程度也就越大。
第二,已知相同屬性與推出屬性之間的相關程度越高,類比結論的可靠性越大,越小可靠性越小。如果我們能證明a對象所具有的a、b、c屬性,與d屬性之間存在著某種聯系,即只要有a,b、c存在,
便必然有d存在,那么由于b對象也具有a,b、c屬性,所以我們推得它也具有d屬性便是必然的、正確的。反之,如果我們發現在b對象的屬性中,有某種屬性不能與d并存,那么我們說b對象也可能具有d屬性的結論便是錯誤的。
第三,不能將a對象所具有的某種偶然性拿來跟8對象類比。因而推斷b對象也具有這種偶然性。 [page] 三、論證
(一)論證的定義及論證結構的組成
論證是用某些理由去支持或反駁某個觀點的過程或語言形式。在結構上通常由論點、論據和論證方式構成。
論點即論證者所主張并且要在論證過程中加以證明的觀點.它所回答的是“論證什么”的問題。
論據是論證者用來支持或反駁某個論點的理由,既可以是某種公認的一般性原理.也可以是某個事實性斷言。它所回答的是“用什么來論證”的問題。
論證方式是論據和論題的聯系方式,即論據和論題的關系,也就是推理形式.它所回答的是“如何用論據來論證論題”的問題。論證要使用推理,甚至可以說就是推理:一個簡單的論證就是一個推理,它的論據相當于推理的前提,論點相當于推理的結論,從論據導出論點的過程(即論證方式)相當于推理形式。
(二)論證結構的鑒別
找出一個論證特別是復雜論證中的論點、論據及其論證形式,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但是鑒別一個論證的結構關鍵有兩個步驟:
第一步,識別論點,要弄清楚論者的意圖是什么,他要讀者接受什么樣的觀點。第二步,識別論據,即找出在論證過程中有哪些理由在支持論者的觀點。
(三)論證有效性的分析
論證有效性分析可以是否定性的,也可以是肯定性的,但通常是要進行否定性的分析。金無足赤,一個論證總會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毛?。撟C有效性分析就是挑毛病。
而一個論證是由論據、結論和論證方式構成的,要判斷它是否有效,主要就從這三個方面來查看。首先要看推理是否有效,即在結構上或形式上是否有效;如果結構上不正確,就會出現形式上“推不出”的錯誤。其次.一個論證是否有效.還牽涉到所用到的概念是否有效,所用到的論證原則和方法是否有效。最后,一個論證是否有效,還涉及前提是否真實。結論是否正確等;如果前提虛假或者結論不正確,那么它還是無效的??偟恼f來.推理上無效的論證肯定是無效的,但即使推理上有效的論證也未必有效。
1.概念的有效性
概念可以說是思維的基本細胞.當然也是一個論證中最基本的部分。如果在一個論證中。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不明確,出現了混淆概念或者偷換概念的情況,顯然這樣的論證是缺乏說服力的。所以,對于一個論證來說,在概念特別是核心概念的界定和使用上是否清楚、正確和前后一致顯得尤為關鍵。
2.論據的有效性分析
論據是用來論證論點真實性的命題,它所回答的是“用什么來證明”的問題。論據也稱為證據。通常包括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一般來說,事實論據是已經得到確定的客觀事實,理論論據是在科學上已經得到證實的命題或科學原理。尋找事實論據也叫擺事實,用理論論據來進行論證也叫講道理。用論據來論證論題的過程就是擺事實、講道理的過程。要判斷論據的有效性問題,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考慮。
(1)真實性
真實性是判斷論據是否有效時首先要考查的問題.如果論據不真實.就會犯“論據虛假”的邏輯錯誤。如果論據不真實,又如何來證明呢?有時,雖然難以證明論據的虛假性,但是否可以從某種角度、某種程度質疑它的真實性,例如,論據的真實性是否還依賴于其他因素?如果是的話,這些因素是否具有當然的合理性?比如論據是否已經得到證實或者客觀確證?如果論據是尚待證實的命題.就會犯“預期理由”的邏輯錯誤.
(2)充足性
有時,即使論據是真的,是否就足以支持論點?根據論據是否就能夠充分地推出論點?也是在考查論據有效性的重要方面。
(3)唯一性
如果論證所證明的是事件之間的因果聯系.導致結果的是否還有論證沒有提及的其他原因:從前提推出結論.除了已經表述的論據以外,是否還需要假設其他條件?這些條件是否成立:是否存在未被提及的更有力的證據?對該論證作何種修改或補充可以進一步增強說服力,都是進一步考查論據有效性的重要方面。
3.論證方法的有效性分析
用論據來論證一個論題,需要有一定的論證方式或論證方法。如果所采用的論證方式或論證方法不當.就會存在各種邏輯上的漏洞。從而導致論證缺乏應有的說服力。所以,在評價一個論證的時候,我們還需要考查該論證的推理過程和論證方法是否存在邏輯漏洞?存在怎樣的漏洞?論證對所證明的結論是否做了不恰當的引申和推廣?
4.結論的有效性分析
在一個論證過程中,結論的得出依賴于論據和論證方式,因此一個結論的有效首先結論本身要正確,然后得出結論的論據要有效,即論據要真實、充足和唯一,再者整個論證過程要有效,這樣才能保證結論有效。
要評價一個結論的有效性,可以直接針對結論進行評析,也可以通過分析論據和論證方式的有性來進行結論的有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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