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及粉末細度:散劑應干燥、疏松、混合均勻、色澤一致;一般散劑應通過六號篩,兒科及外用散劑應通過七號篩。
均勻度:取供試品適量置光滑紙上,平鋪約5cm2,將其表面壓平,在亮處觀察,應呈現(xiàn)均勻的色澤,無花紋、色斑。
水分:取供試品照水分測定法(附錄IXH-水分測定法)測定,除另有規(guī)定外,不得過9.0%。
裝量差異:單劑量、一日量包裝的散劑裝量差異限度應符合右表規(guī)定。
標示裝量 |
裝量差異限度 |
0.1g或0.1g以下 |
±15% |
0.1g以上至0.5g |
±10% |
0.5g以上至1.5g |
±8% |
1.5g以上至6.0g |
±7% |
6g以上 |
±5% |
未規(guī)定用量的外用散劑和非單劑量的大規(guī)格包裝散劑不檢查裝量差異。
衛(wèi)生標準:散劑每克不得檢出大腸桿菌、致病菌、活螨及螨卵;不含藥材原粉散劑細菌不得超過1000個/g,霉菌不得超過100個/g;含藥材原粉的散劑細菌數(shù)不得超過100000個/g,霉菌數(shù)不得超過500個/g。其檢查方法按衛(wèi)生部《藥品衛(wèi)生檢驗方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