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我院長安校區建設工程管理,控制工程造價,提高工程質量,現就工程建設中的變更、簽證和認質認價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工程變更
1、凡涉及主體結構和大的使用功能調整,必須經指揮部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形成會議紀要,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由相關工程部向施工單位下發,同時報監審辦公室備案。
2、涉及使用材料和施工工藝調整,不影響結構和工程局部使用功能的,先由相關工程部提出意見。凡對造價和外觀影響較大的重要變更,經指揮部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一般變更,由相關工程部提出意見,經監審辦公室同意后報總指揮審批,再由相關工程部出具變更通知單。變更通知單有監審辦公室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3、凡屬工程設計中的錯誤,各專業之間配合協調等出現的問題,由原設計單位出具變更說明;設計單位出具的變更說明在監審辦公室備案。
二、工程簽證
1、工程建設過程中因施工需要和不可預見因素確需簽證的,由施工單位或相關工程部提出,經施工單位、監理、相關工程部和監審辦公室有關人員現場察看丈量并簽署意見,報總指揮審批后方能認可;
2、簽證單應清楚記載數量,造價的增減留待工程結算審核時,一并予以核算和確認。
三、工程材料認質認價
1、凡長安校區建設工程所需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對其進行質量和價格確認(經招標采購的材料,只進行質量確認);
2、長安校區建設指揮部質量價格認證組是材料認質認價的專門機構;
3、認質認價程序
①凡屬施工單位采購的材料,由施工單位填寫《認質認價單》中規定必須填寫的材料名稱、規格型號、產地、采購數量、計價單位和報價;相關工程部對其進行初步審核提出意見后,報質量價格認證組對其進行確認并簽署意見,《認質認價單》經監審辦公室簽署審核意見并報總指揮審批同意后,由相關工程部通知施工單位采購;
②凡屬我方采購的材料,由相關工程部填寫《認質認價單》中規定必須填寫的材料名稱、規格型號、產地、計價單位和報價,報質量價格認證組對其進行確認并簽署意見,《認質認價單》經監審辦公室簽署審核意見并報總指揮審批同意后,由相關工程部與監審辦公室共同采購;
③凡屬我方采購的材料,單批采購價在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及同一單體工程使用同一材料,總使用量的價值在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或單批采購價盡管在10萬元以上,但不宜和不能招標采購的,由質量價格認證組對其進行質價確認;單批采購價在10萬元以上,或同一單體工程使用同一材料,總使用量的價值在10萬元以上,均須進行招標采購;
④凡屬施工單位招標采購的建筑安裝材料設備,我方相關工程部和監審辦公室除參與監督外,必須對其招標方式和評標文件進行審查,存在疑義時,經我方質量價格認證組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報總指揮審批同意后,由相關工程部通知施工單位予以修改;
⑤校區建設中,施工單位或與我院協議合作的單位承諾免費贈送的建筑、安裝材料或設備,均須進行質量認證,不經質量認證,不得進入施工場地安裝和使用;
⑥相關工程部應要求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建筑、安裝材料設備進入施工場地前,必須進行合格性檢驗;校區質量價格認證組不定期對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