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
數字考點總結
1. 礦物硬度
硬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礦物 滑石 石膏 方解石 螢石 磷灰石 長石 石英 黃玉 剛玉 金剛石
指甲 2-2.5;小刀 5-5.5;玻璃 5.5-6,鋼刀 6-7
2. 土的分類與土粒粒徑
黏土 粉土 砂土 礫石 卵石 漂石
0.005 0.075 2 60 200
碎石土:粒徑大于 2mm 的顆粒含量大于全重 50%的土;
砂 土:粒徑大于 0.075mm 的顆粒含量超過全重 50%的土;
黏性土:塑性指數大于 10 的土;
粉 土:粒徑大于 0.075mm 的顆粒不超過全重 50%,且塑性指數小于或等于 10 的土。
3. 裂隙發育程度分級及對工程的影響
發育程度等級 特征 影響
不發育 1~2 組 >1m 密閉 對巖體穩定性影響不大
較發育 2~3 組 >0.4m 多為密閉 相當影響
發育 >3 組 <0.4m 大部分為張開裂隙 很大影響
很發育 >3 組 <0.2m 張開裂隙為主 嚴重影響
4. 巖石的分級
抗壓強度是巖石在單向壓力作用下抵抗壓碎破壞的能力,是巖石最基本最常用的力學指標。巖石的抗壓強
度相差很大,膠結不良礫巖和軟弱頁巖的小于 20MPa。堅硬巖漿巖的大于 245MPa。
巖石 I~IV 的 4 級為土類,巖石分為松石、次堅石、普堅石、特堅石四類。
2025 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
數字考點總結
1. 礦物硬度
硬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礦物 滑石 石膏 方解石 螢石 磷灰石 長石 石英 黃玉 剛玉 金剛石
指甲 2-2.5;小刀 5-5.5;玻璃 5.5-6,鋼刀 6-7
2. 土的分類與土粒粒徑
黏土 粉土 砂土 礫石 卵石 漂石
0.005 0.075 2 60 200
碎石土:粒徑大于 2mm 的顆粒含量大于全重 50%的土;
砂 土:粒徑大于 0.075mm 的顆粒含量超過全重 50%的土;
黏性土:塑性指數大于 10 的土;
粉 土:粒徑大于 0.075mm 的顆粒不超過全重 50%,且塑性指數小于或等于 10 的土。
3. 裂隙發育程度分級及對工程的影響
發育程度等級 特征 影響
不發育 1~2 組 >1m 密閉 對巖體穩定性影響不大
較發育 2~3 組 >0.4m 多為密閉 相當影響
發育 >3 組 <0.4m 大部分為張開裂隙 很大影響
很發育 >3 組 <0.2m 張開裂隙為主 嚴重影響
4. 巖石的分級
抗壓強度是巖石在單向壓力作用下抵抗壓碎破壞的能力,是巖石最基本最常用的力學指標。巖石的抗壓強
度相差很大,膠結不良礫巖和軟弱頁巖的小于 20MPa。堅硬巖漿巖的大于 245MPa。
巖石 I~IV 的 4 級為土類,巖石分為松石、次堅石、普堅石、特堅石四類。
5. 土的主要性能參數
(1)土的飽和度是土中被水充滿的孔隙體積與孔隙總體積之比,飽和度 Sr 越大,表明土孔隙中充水愈多。
Sr<50%是稍濕狀態,Sr 在 50%~80%之間是很濕狀態,Sr>80%是飽水狀態。
(2)土的孔隙比。是土中孔隙體積與土粒體積之比,反映天然土層的密實程度,一般孔隙比小于 0.6 的土是
密實的低壓縮性土,大于 1.0 的土是疏松的高壓縮性土。
(3)土的孔隙率??紫扼w積與土的體積(三相)之比。
6. 結構面的工程地質性質
結構面規模是結構面影響工程建設的重要性質,分為Ⅰ~Ⅴ級。
Ⅰ級控制工程建設地區的穩定性,直接影響工程巖體穩定性。
Ⅱ、Ⅲ級結構面往往是對工程巖體力學和對巖體破壞方式有控制意義的邊界條件,它們的組合往往構成可
能滑移巖體的邊界面,直接威脅工程安全穩定性。
Ⅳ級結構面主要控制著巖體的結構、完整性和物理力學性質。
Ⅴ級結構面又稱微結構面,常包含在巖塊內,主要影響巖塊的物理力學性質,控制巖塊的力學性質。
7. 結構面的工程地質性質
抗震等級分為四個等級:很嚴重(一級)、嚴重(二級)、較嚴重(三級)及一般(四級)
結構類型 設防烈度
6 度 7 度 8 度 9 度
框架結構
高度/m ≤24 25~60 ≤24 25~50 ≤24 25~40 ≤24
框架 四 三 三 二 二 一 一
跨度≥18m 的框架 三 二 一 一
8. 民用建筑工程的分類(層數、高度、設計使用年限、承重體系)
5. 土的主要性能參數
(1)土的飽和度是土中被水充滿的孔隙體積與孔隙總體積之比,飽和度 Sr 越大,表明土孔隙中充水愈多。
Sr<50%是稍濕狀態,Sr 在 50%~80%之間是很濕狀態,Sr>80%是飽水狀態。
(2)土的孔隙比。是土中孔隙體積與土粒體積之比,反映天然土層的密實程度,一般孔隙比小于 0.6 的土是
密實的低壓縮性土,大于 1.0 的土是疏松的高壓縮性土。
(3)土的孔隙率。孔隙體積與土的體積(三相)之比。
6. 結構面的工程地質性質
結構面規模是結構面影響工程建設的重要性質,分為Ⅰ~Ⅴ級。
Ⅰ級控制工程建設地區的穩定性,直接影響工程巖體穩定性。
Ⅱ、Ⅲ級結構面往往是對工程巖體力學和對巖體破壞方式有控制意義的邊界條件,它們的組合往往構成可
能滑移巖體的邊界面,直接威脅工程安全穩定性。
Ⅳ級結構面主要控制著巖體的結構、完整性和物理力學性質。
Ⅴ級結構面又稱微結構面,常包含在巖塊內,主要影響巖塊的物理力學性質,控制巖塊的力學性質。
7. 結構面的工程地質性質
抗震等級分為四個等級:很嚴重(一級)、嚴重(二級)、較嚴重(三級)及一般(四級)
結構類型 設防烈度
6 度 7 度 8 度 9 度
框架結構
高度/m ≤24 25~60 ≤24 25~50 ≤24 25~40 ≤24
框架 四 三 三 二 二 一 一
跨度≥18m 的框架 三 二 一 一
8. 民用建筑工程的分類(層數、高度、設計使用年限、承重體系)
低層或多層 高層 超高層
住宅建筑 H≤27m H>27m H>100m
公共建筑 H≤24m 或 H>24m 單層建筑 H>24M(非單層建筑)
類別 設計使用年限(年) 示例
1 5 臨時性建筑
2 25 易于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筑
3 50 普通建筑和構筑物
4 100 紀念性建筑和特別重要的建筑
構體系 應用范圍 特點
框架-剪力墻 不超過 170m 高的建筑 荷載承擔 剪力墻:承擔>80%水平荷載;框架:豎向荷載
筒體 不超過 300m 高的建筑 抵抗水平荷載最有效的結構體系
懸索結構體系 懸索屋蓋結構的跨度已達 160m
9. 綠色建筑與節能建筑
分類 得分 指標體系 要求
基本級 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應由安全耐
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
約、環境宜居 5 類指標組成,且每
類指標均包括控制項和評分項。
當滿足全部控制項要求的應為基本
級。評價以單棟建筑或建筑群為對
象,應在竣工后進行??稍谑┕D設
計完成后進行預評價。
一星級 ≧60
二星級 ≧70
三星級 ≧85
節能建筑及分類 一般節能,被動式、零能耗和產能型
10. 基礎(埋深)
埋深 定義 深基礎:埋深大于等于 5 米或 埋深大于等于基礎寬度 4 倍
低層或多層 高層 超高層
住宅建筑 H≤27m H>27m H>100m
公共建筑 H≤24m 或 H>24m 單層建筑 H>24M(非單層建筑)
類別 設計使用年限(年) 示例
1 5 臨時性建筑
2 25 易于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筑
3 50 普通建筑和構筑物
4 100 紀念性建筑和特別重要的建筑
構體系 應用范圍 特點
框架-剪力墻 不超過 170m 高的建筑 荷載承擔 剪力墻:承擔>80%水平荷載;框架:豎向荷載
筒體 不超過 300m 高的建筑 抵抗水平荷載最有效的結構體系
懸索結構體系 懸索屋蓋結構的跨度已達 160m
9. 綠色建筑與節能建筑
分類 得分 指標體系 要求
基本級 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應由安全耐
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
約、環境宜居 5 類指標組成,且每
類指標均包括控制項和評分項。
當滿足全部控制項要求的應為基本
級。評價以單棟建筑或建筑群為對
象,應在竣工后進行??稍谑┕D設
計完成后進行預評價。
一星級 ≧60
二星級 ≧70
三星級 ≧85
節能建筑及分類 一般節能,被動式、零能耗和產能型
10. 基礎(埋深)
埋深 定義 深基礎:埋深大于等于 5 米或 埋深大于等于基礎寬度 4 倍
淺基礎:埋深在(0.5 米-5 米)或埋深小于基礎寬度 4 倍
原則 淺埋,基礎頂面應低于設計地面 100mm 以上。
11. 地下室防水防潮
分類 設置前提條件 具體設置
防潮 當地下室地坪位于常年地
下水位以上時
地下室的所有墻體都必須設兩道水平防潮層,一道設置在地下室地
坪附近,另一道設置在室外地面散水以上 150-200mm 的位置。
防水 當地下室地坪位于最高設
計地下水位以下時 地下室四周墻體及底板均受水壓影響,均應有防水功能
12. 墻體細部構造
防
潮
層
設置
要求
室內地面均為實鋪 外墻墻身防潮層在室內地坪以下 60mm 處;
墻體兩側地坪不等高 在每側地表下 60mm 處,防潮層應分別設置,并在兩個防潮
層間的墻上加設垂直防潮層;
采用架空木地板 外墻防潮層應設在室外地坪以上,地板木擱柵墊木之下。
種類 油氈防潮層、砂漿防潮層、細石鋼筋混凝土防潮層
散水
明溝
降水量≥900mm 同時設明溝(0.5%-1%)和散水
降水量<900mm 只設置散水
散水構造 散水寬度:600-1000mm;坡度:3%~5%。
過梁 寬度>300mm 的洞口上部應設置
圈梁
數量 民用房屋 3~4 層底層和檐口標高處各設置一道圈梁,超過 4 層底層和檐口標高處各設
置一道圈梁外,至少應在所有縱、橫墻上隔層設置
配筋 縱向鋼筋不少于 4 根,直徑不小于 12mm,箍筋間距不大于 200mm
截面 寬度不應小于 190mm 高度最小 120mm。
斷開 不能封閉時,應設附加梁,其搭接長度≥1m,且應大于兩梁高差的 2 倍;有抗震要求
的建筑物,圈梁不宜被洞口截斷。
構
造
砌筑
順序 先砌墻并留馬牙槎,馬牙槎凹凸尺寸不宜小于 60mm,高度不應超過 300mm,馬牙
淺基礎:埋深在(0.5 米-5 米)或埋深小于基礎寬度 4 倍
原則 淺埋,基礎頂面應低于設計地面 100mm 以上。
11. 地下室防水防潮
分類 設置前提條件 具體設置
防潮 當地下室地坪位于常年地
下水位以上時
地下室的所有墻體都必須設兩道水平防潮層,一道設置在地下室地
坪附近,另一道設置在室外地面散水以上 150-200mm 的位置。
防水 當地下室地坪位于最高設
計地下水位以下時 地下室四周墻體及底板均受水壓影響,均應有防水功能
12. 墻體細部構造
防
潮
層
設置
要求
室內地面均為實鋪 外墻墻身防潮層在室內地坪以下 60mm 處;
墻體兩側地坪不等高 在每側地表下 60mm 處,防潮層應分別設置,并在兩個防潮
層間的墻上加設垂直防潮層;
采用架空木地板 外墻防潮層應設在室外地坪以上,地板木擱柵墊木之下。
種類 油氈防潮層、砂漿防潮層、細石鋼筋混凝土防潮層
散水
明溝
降水量≥900mm 同時設明溝(0.5%-1%)和散水
降水量<900mm 只設置散水
散水構造 散水寬度:600-1000mm;坡度:3%~5%。
過梁 寬度>300mm 的洞口上部應設置
圈梁
數量 民用房屋 3~4 層底層和檐口標高處各設置一道圈梁,超過 4 層底層和檐口標高處各設
置一道圈梁外,至少應在所有縱、橫墻上隔層設置
配筋 縱向鋼筋不少于 4 根,直徑不小于 12mm,箍筋間距不大于 200mm
截面 寬度不應小于 190mm 高度最小 120mm。
斷開 不能封閉時,應設附加梁,其搭接長度≥1m,且應大于兩梁高差的 2 倍;有抗震要求
的建筑物,圈梁不宜被洞口截斷。
構
造
砌筑
順序 先砌墻并留馬牙槎,馬牙槎凹凸尺寸不宜小于 60mm,高度不應超過 300mm,馬牙
柱 槎應先退后進,對稱砌筑
拉結
鋼筋
應沿墻高每隔 500mm 設 2φ6 水平鋼筋和由φ4 分布短筋平面內點焊組成的拉結網片
或φ4 點焊鋼筋網片,每邊伸入墻內不宜小于 1m。
在以下條件和位置,應沿墻體水平通長設置∶ ①6、7 度抗震設防時,底部 1/3 樓層;
②8 度抗震設防時,底部 1/2 樓層;③9 度抗震設防時,全部樓層。
截面
尺寸 磚混結構中最小 240mm×180mm
配筋
箍筋:間距不大于 250mm(8 度抗震設防超過 5 層,9 度抗震設防,不應大于 200mm),
上下段適當加密
豎向鋼筋:一般 4φ12(特殊 4φ14)
基礎 可不單獨設置基礎,但構造柱應伸入室外地面下 500mm,或與埋深小于 500mm 的
基礎圈梁相連
13. 墻體防火
耐火等
級
劃分 根據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災撲救難度等由高到低分為一、二、三、四級
一級耐
火極限
承重墻、柱和防火墻的耐火極限不得低于 3.00h
樓梯間和前室的墻、電梯井的墻、住宅建筑單元之間的墻和分戶墻以及梁的耐火極限不得
低于 2.00h
樓板,屋頂承重構件及疏散樓梯的耐火極限不得低于 1.50h
14. 現澆鋼筋砼樓板
現
澆
式
板式樓
板
分類 構造特點 適用場合
單向板 長短邊比≥3,短邊受力,短向為受力筋在下方,長
向為分布筋,板厚跨度 1/40-1/35,且≥80mm 跨度小的房間(廚房、廁
所、貯藏室、走廊等) 雙向板 長短邊比<3,雙向受力,短向筋受力大,在下方。
懸臂板 板的根部厚(板厚,挑長 1/35,且≥80mm),端
部薄,受力筋沿挑出方向,且在上方。
現 梁板式 分類 經濟 擱置長度 L (mm) 開間、進深較大,橫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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