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浙江省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的通知》(建辦標函〔2025〕5號)要求,現就開展2024年度我省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統計調查對象
在我省注冊并且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工程造價咨詢的企業。
二、 統計調查方式
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需登錄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系統(link.233.com/11834),按照《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制度》(2022 版)(附件1)要求,如實填報調查表:建造1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基本情況》、 建造2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人員情況》、建造3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業務情況》、建造4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財務狀況》。
企業可選擇加密鎖或用戶名登錄的方式進行,未取得加密鎖或用戶名的企業,向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匯總名單(附件2)后上報省造價管理總站,由省造價管理總站根據名單統一生成用戶名及密碼。
三、 統計調查要求
(一)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工作與本地區工程造價咨詢管理工作結合起來,督促本地企業按時完成填報任務,并對企業上報的統計數據認真整理、審核與匯總,確保全面、真實和準確。請各設區市將統計調查工作人員名單(附件3)于2025年1月24日前報省造價管理總站;2024年度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已完成、未完成企業名單匯總表(附件4、5)于 2025 年 3月1日前報省造價管理總站。
(二)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要高度重視統計報表工作,安排專人負責,認真學習統計報表制度,仔細閱讀報表和填表說明,如實填報各項統計數據,并對本企業上報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三)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要嚴格按照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完成網上數據的填寫與自校,并將網上數據打印形成書面報表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與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完稅證明和2024年度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咨詢成果年報表(附件6)一同報送至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將2024年度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咨詢成果年報表Excel版本發送至郵箱 zjzjtongji@163.com。審核通過后,再行登錄系統提交上報。企業要及時關注數據審核狀態,未通過審核的,要及時根據審核原因修訂數據后重新上報。(注:2024年度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咨詢成果年報表是指企業納入2024年度工程造價營業收入統計數據的咨詢成果。)
(四)統計工作的完成情況是企業年度檢查、評選先進、 信用能力評價的重要依據,對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統計資料,遲報、拒報和漏報統計資料的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將給以通報并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及時與省造價管理總站呂倩倩聯系(0571-89892104);技術支持 (010—82326699)。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5 年 1月15日
文章原標題:關于開展2024年度浙江省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的通知
文章來源: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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