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潤
利潤是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利潤的計算同樣因計算基礎的不同而不同。
(1)以直接費為計算基礎時利潤的計算方法:
利潤=(直接費+間接費)×相應利潤率(%)
(2)以人工費和機械費為計算基礎時利潤的計算方法:
利潤=直接費中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合計×相應利潤率(%)
(3)以人工費為計算基礎時利潤的計算方法:
利潤=直接費中的人工費合計×相應利潤率(%)
2.稅金
建筑安裝工程費中的稅金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在稅金的實際計算過程,通常是三種稅金一并計算,又由于在計算稅金時,往往已知條件是稅前造價,因此稅金的計算公式可以表達為:
應納稅額=(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綜合稅率(%)
綜合稅率的計算因納稅地點所在地的不同而不同。

注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營業額,營業額是指從事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收取的全部收入,還包括建筑、修繕、裝飾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當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時,亦包括所安裝設備的價款。但建筑安裝工程總承包方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其營業額中不包括付給分包或轉包方的價款。營業稅的納稅地點為應稅勞務發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