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無權代理的法律后果
(1)“被代理人”的追認權。是指“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表示同意和認可。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對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2)“被代理人”的拒絕權。是指“被代理人” 對無權代理行為及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享有拒絕的權利。被拒絕的無權代理行為,由無權代理的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四)代理關系的終止
1、委托代理關系的終止
委托代理關系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代理期間屆滿或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辭去委托;
(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代理人死亡;
(4)作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例:在委托代理法律關系中,代理關系因( )而終止。
A.被代理人恢復民事行為能力B.代理人不可單方辭去委托
C.被代理人可單方取消委托D.被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答案:C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關系的終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關系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l)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單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消滅。
例: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關系可因( )原因終止
A、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B、代理期間屆滿或代理事務完成
C、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D、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E、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答案: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