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1年造價工程師考試理論法規最新講義2主要講解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工程造價咨詢及其管理制度,希望對考友有所幫助。
例題:
1.根據我國《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關于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范圍的表述正確的是()。
A.修改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蓋章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必須由簽字蓋章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本人進行
B.工程款支付與工程索賠費用的計算是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范圍之一
C.注冊造價工程師可以在本人所在單位承擔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蓋章
D.注冊造價工程師沒有資格參與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和審核等工作
答案:B
解析: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范圍包括:
(1)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和審核,項目經濟評價,工程概、預、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2)工程量清單、標底(或者控制價)、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工程合同價款的簽訂及變更、調整、工程款支付與工程索賠費用的計算;
(3)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設計方案的優化、限額設計等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工程保險理賠的核查;
(4)工程經濟糾紛的鑒定。
2.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規定,造價工程師享有的權利包括()。
A使用造價工程師的名稱
B批準物資采購的價格
C簽發工程開工、停工、復工令
D發起設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E簽署工程造價文件、加蓋執業專用章
答案:ADE
解析:注冊造價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1)使用注冊造價工程師名稱;
2)依法獨立執行工程造價業務;
3)在本人執業活動中形成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
4)發起設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6)參加繼續教育。
3.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初始注冊的有效期和延續注冊的有效期分別為()年。
A.1年和1年B.2年和4年C.1年和4年D.4年和4年
答案:D
解析: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1年內申請初始注冊。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初始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30日前,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
4.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規定,注冊造價工程師有()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A.簽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B.以個人名義承接工程造價業務
C.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造價工程師注冊的
D.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執業
E.違反本辦法規定,未辦理變更注冊而繼續執業的
答案:ABD
解析: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規定,注冊造價工程師在執業過程中有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得有的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1)不履行注冊造價工程師義務;
(2)在執業過程中,索賄、受賄或者謀取合同約定費用外的其他利益;
(3)在執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
(4)簽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5)以個人名義承接工程造價業務;
(6)允許他人以自己名義從事工程造價業務;
(7)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執業;
(8)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
(9)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5.[2007年考題]下列屬于注冊造價工程師權利的是()。
A.以個人名義承接工程造價業務B.發起設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C.審批工程進度款支付額度D.審批工程變更價款
【答案】B
【思路】按照建設部發布了新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部令第150號),第十六條注冊造價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注冊造價工程師名稱;
(二)依法獨立執行工程造價業務;
(三)在本人執業活動中形成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
(四)發起設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五)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六)參加繼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