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只剩27天,這是備考沖刺的黃金時段。這時候我們要針對歷年的常考點,恒重點內容進行梳理總結,再結合自己平時的易錯點,進行突擊學習。下面是小編對其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科目中重要考點進行的梳理整合,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快速掌握。臨考班,快速突破分數線>>
第二章 相關法律法規
考點7:合同法
1.合同的形式
書面形式(合同書、信件、數據電文)
口頭形式(當面交談、電話)
其他形式(默示形式和推定形式)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 要約
3. 要約邀請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4. 承諾
5. 合同的成立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6. 格式條款
7. 締約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