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各有關人員:
根據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及《關于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和內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278號)及《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省注冊工作的實際情況,對2011年度我省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延續注冊范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規定,造價工程師每四年需辦理延續注冊并換領新注冊證書,原注冊證書作廢。
凡注冊證號為建[造]0751×××××××、及在2007年以前未申請辦理延續注冊的造價工程師,應按照規定,辦理2011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需延續注冊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延續注冊申報程序
2011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采用網上申請注冊的方式,申請人應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www.ccost.com)進行網上申報。
具體方式為:
1、申請人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通過個人用戶名及密碼進入個人申報系統。如果忘記密碼和用戶名,請在找回密碼一欄輸入18位身份證號碼或原15位身份證號碼及個人注冊證書號碼找回(15位身份證號碼是在現18位身份證號碼基礎上去掉中間19及最后一位數或者最后一個字母)。
2、選擇“延續注冊”部分進行登陸。
按要求提供掃描件及相關情況填寫清楚后將網上數據上傳。
3、再點擊“四川省”將全部數據上報(重要:數據必須上報,網絡將顯示“你的數據已經上報,不能再做修改”等字樣方算完成上報步驟,否則不能進行審批程序)。
4、并將“延續注冊申請表”下載打印后,加蓋聘用單位公章;在上報延續注冊期間,如需變更注冊單位,請直接填寫新注冊單位,連同變更注冊申請表報送省造價站。
三、延續注冊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1、《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份);
2、注冊證書及注冊專用章;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4、近兩年從事和參與的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測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清單等工作業績復印件封面1份(業績要求證、章齊全);
5、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四、注冊時間
注冊申請時間為2011年9月27日~11月9日,具體規定如下:
1、成都地區的申請人在2011年9月27日~11月9日期間的每周二、三將申報材料直接報省造價管理總站辦理。
2、其他地區的申請人將申報材料必須報當地造價程管理機構,各市、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先將核對后的網上數據與省站聯系后再將申報材料按規定時間上報省造價管理總站審核。
3、省造價管理總站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合格后,將在截止日期11月9日將材料報送建設部審核。建設部根據報送的情況及其審查結果,網上公布造價工程師注冊合格者名單并換領新注冊證書。
五、注冊費用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2000]839號)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取消103項行政審批等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4]87號)的規定,收取注冊費、注冊證書費50元。另收執業專用章刻制費100元,由各站收齊后交省造價管理總站,統一轉交印章廠。
附件:
1、
需辦理延續注冊的人員名單 2、
各市、州造價站(處、辦)到省造價總站辦理延續注冊工作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