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CD
【解析】本題考核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的基本職能。
2.ABCD
【解析】本題考核國家出資企業的形式。企業改制是指:(1)國有獨資企業改為國有獨資公司;(2)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改為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國有資本控股公司;(3)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改為非國有資本控股公司。
3.ABCD
【解析】本題考核關聯方交易制度。《企業國有資產法》所稱關聯方,是指本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以及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
4.AB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國有資本預算支出按照當年預算收入規模安排,不列赤字,故選項C錯誤;國務院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的編制工作,故選項D錯誤。
5.ABCD
【解析】本題考核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的條件。本題四個選項均屬于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的條件。
6.BC
【解析】本題考核事業單位產權登記的相關規定。選項A應該辦理占有產權登記;選項D應辦理注銷產權登記。
7.ABCD
【解析】本題考核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損溢認定、資產核實和完善制度等。
8.ABCD
【解析】本題考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1)銷售鮮活商品;(2)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3)季節性降價;(4)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
9.ABC
【解析】本題考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定。根據《反壟斷法》規定,甲企業的行為構成壟斷行為中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甲企業的行為構成限制競爭行為。
10.BCD
【解析】本題考核經營者達成的協議可以豁免的情形。根據規定,經營者之間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協議的,屬于反壟斷法禁止的情形。
11.BD
【解析】本題考核經營者集中行為的申報許可。
12.AD
【解析】本題考核《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根據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于《反壟斷法》。
13.ABC
【解析】本題考核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選項A屬于欺騙性標示行為;選項B屬于侵犯商業秘密行為;選項C屬于詆毀商譽行為;選項D屬于正當行為。
14.BD
【解析】本題考核侵犯商業秘密行為。選項A不屬于商業秘密;選項C屬于詆毀商譽行為。
15.CD
【解析】本題考核詆毀商譽行為。本題中.選項A乙食品廠沒有捏造、散布虛偽事實,不屬于詆毀商譽行為。選項B不是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不屬于不正當競爭中的詆毀商譽行為。
16.AD
【解析】本題考核商業賄賂的相關性質。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若雙方均如實入賬,是合法行為,選項B錯誤;商業賄賂的方式具有多樣化的特點,選項C錯誤。
17.ACD
【解析】本題考核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的規定。根據規定,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超過5000元,因此選項B的設置方案是正確的。
18.AC
【解析】本題考核職務發明創造的確認。職務發明創造是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也屬于職務發明創造。
19.BCD
【解析】本題考核外國優先權原則。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享有優先權。
20.ABC
【解析】本題考核侵害專利權的行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屬于侵害專利權的行為。本題選項D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不當選。
21.AB
【解析】本題考核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后-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在依照前述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因此選項AB表述正確。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并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因此選項CD表述錯誤。
22.AB
【解析】本題考核專利權無效的規定。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選項A表述錯誤;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調解書,已經履行或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選項B中是“尚未執行”,而不是“已執行”,所以可以追溯,即不能強制履行;選項D中是“尚未履行”而不是“已經履行”,所以也可以追溯,即予以終止。故選項B表述錯誤,選項D表述正確。選項C中是“已經”履行,所以-般不能追溯,則雙方互不返還。
23.AB
【解析】本題考核商標的分類。文字商標是以文字為主組成的商標,“天鵝”是文字,因此屬于文字商標;用于生產銷售的商標上的標記是商品商標,由于是在空調上使用,因此屬于商品商標。
24.BC
【解析】本題考核商標權的客體。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25.ABD
【解析】本題考核認定馳名商標應考慮的因素。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相關公眾對該馳名商標的知曉程度;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26.ABD
【解析】本題考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件的處理。根據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案件,首先由當事人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有兩種處理方式:(1)由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2)由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27.BCD
【解析】本題考核《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范圍的例外情況。根據規定,軍事采購不適用《政府采購法》;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和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政府采購法》;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采購不適用《政府采購法》。
28.ABC
【解析】本題考核政府采購人的范圍。根據規定,采購人是指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29.AB.
【解析】本題考核政府采購的單-來源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采用單-來源方式采購:(1)只能從唯-供應商處采購的,故選項A正確;(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故選項B正確;(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的。選項CD適用競爭性談判方式。
30.ABCD
【解析】本題考核應予廢標的情形。本題四項均符合規定。
31.ABCD
【解析】本題考核政府采購的監督。本題四項均符合規定。
32.ABCD
【解析】本題考核財政監督的主體。
33.ABCD
【解析】本題考核財政執法行為主體的權限。
34.ABCD
【解析】本題考核違反國家有關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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