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題債權人在2007年8月31日向人民法院申請紅光企業破產,人民法院當日受理了紅光企業的破產案件,紅光企業的下列債權和債務,可以相互抵銷的是( )。
A紅光企業的債務人甲,在2007年9月2日受讓了某債權人對紅光公司的債權,該受讓的債權與甲對紅光企業的債務
B紅光企業的債權人乙,2006年7月1日在明知紅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事實的前提下承擔了紅光企業的債務,該債務此時仍未清償,乙承擔的債務與乙對紅光企業的債權
C紅光企業的債務人丙,2006年12月1日在明知紅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事實的前提下取得了對紅光企業的債權,該債權此時仍未清償,丙取得的債權與丙對紅光企業的債務
D紅光企業的債務人丁,在2007年10月31日受讓了某債權人對紅光企業的債權,該轉讓的債權與丁對紅光企業的債務
正確答案:B
解析: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銷:(1)債務人的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后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的;(2)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但是,債權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1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3)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但是,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1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取得債權的除外。選項A和D由于債務人的債務人受讓債權的時間是在破產案件受理后,因此其取得債務事實的前提下依然取得了對紅光企業的債權,因此也不得抵銷。
第2題下列關于有限合伙企業的說法正確的有( )。
A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人至少為2人以上,對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數的最高限額,我國合伙企業法未作規定
B國有獨資公司可以成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D有限合伙人可以使用勞務作為出資
正確答案:C
解析:有限合伙企業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伙人設立;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3題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請是( )。
A重整
B和解
C債權確認
D破產清算
正確答案:AD
解析: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申請和解,只有債務人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
第4題甲、乙、丙為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該合伙企業向丁借款15萬元,甲、乙、丙之間約定,如果到期合伙企業無力償還該借款,甲、乙、丙各自負責償還5萬元。借款到期時,該合伙企業沒有財產向丁清償。下列關于該債務清償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丁有權直接向甲要求償還15萬元
B只有在甲、乙確實無力清償的情況下,丁才有權要求丙償還15萬元
C乙僅負有向丁償還5萬元的義務
D丁可以根據各合伙人的實際財產情況,要求甲償還10萬元,乙償還3萬元,丙償還2萬元
正確答案:AD
解析:合伙人之間的債務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債權人既可以根據自己的清償利益,請求全體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承擔全部清償責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確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別追索。
第5題只有在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人民法院才可以應債權人請求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
對錯
正確答案:√
解析:本題旨在考查有限合伙人的特點。和普通合伙人不同的是,有限合伙人清償其債務時,首先應當以自有財產進行清償,只有自有財產不足清償時,有限合伙人才可以使用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進行清償,也只有在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人民法院才可以應債權人請求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且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