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題考點解析:保證合同——第五章【高效備考,講師解密90%核心考點,免費試聽>>】
保證合同
保證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下列情況中,保證合同也成立:
1、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
2、主合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
(三)保證方式
1、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則不享有先訴抗辯權。
【提示】先訴抗辯權是指,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如債務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先訴抗辯權的。
考點練習:多選題
陳某向李某借款10萬元,并簽訂了借款合同。張某向李某單方面提交了簽名的保證書,其中僅載明“若陳某不清償到期借款本息,張某將代為履行”。借款到期后,陳某未清償借款本息,經查,張某并不具有代償能力。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保證合同的效力及張某承擔保證責任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張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償能力為由主張保證合同無效
B.張某可以以自己未與李某簽訂保證合同為由主張保證合同不成立
C.張某須向李某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D.張某須向李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選項B: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3)選項CD: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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