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及詳細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A
[解析]分公司只是總公司管理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依法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民事責任由設立分公司的總公司承擔。
2.B
[解析]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不記名股票。
3.B
[解析]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外國合營者以貨幣出資時,只能以外幣繳付出資,不能以人民幣繳付出資。因此,選項A是錯誤的;勞務出資是合伙企業特有的出資方式,因此選項C是錯誤的;合營各方繳納的出資,必須是未設立任何擔保物權的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因此選項D是錯誤的。
4.B
[解析]由于注冊資本是投資各方按照法律規定擬定的,因此其金額應當等于投資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
5.C
[解析]根據破產法律的相關規定,清算期間破產企業的職工生活費、醫療費可以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并不屬于破產費用。
6.A
[解析]根據規定,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在債權人會議上享有表決權,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在擔保物價款不足清償擔保債權時,就未受清償的債權額在債權人會議上享有表決權。本題中,甲的債權雖然有財產擔保,但擔保物的作價不足以支付破產債權,因此甲在債權人會議上享有的表決權所代表的債權額為300-200=100萬元。
7.B
[解析]甲、乙解除合同,不影響持票人丙的票據權利,票據基礎關系的存在與否、有效與否,與票據權利原則上互不影響。這里甲支付給丙票據款后,還可以請求乙返還3萬元價款。
8.C
[解析]匯票金額中文大寫與數碼記載不一致的,票據無效,因此選項A是錯誤的;匯票保證中,被保證人的名稱屬于相對應記載事項,因此B項是錯誤的;匯票承兌后,承兌人負有絕對付款的義務,不能以與出票人的資金關系對抗持票人。
9.D
[解析]本票屬于自付票據,其基本當事人只有付款人和收款人,因此選項A是錯誤的;付款地是屬于本票的相對應記載事項,未記載的,以出票人的營業場所為付款地,因此選項B是錯誤的;我國票據法上所稱的本票,是指的銀行本票,因此選項C是錯誤的。
10.A
[解析]根據規定,企業破產案件由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1.B
[解析]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的,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本題由于乙公司自身的原因在約定之日8月20日沒有提取標的物,那么根據該規定,應該在8月20日起,對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承擔責任
12.A
[解析]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被撤銷的,自始沒有法律效力。因此應該是從合同成立時(3月10日)起歸為無效。來源:www.examda.com
13.C
[解析]根據規定,以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的,以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作為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4.B
[解析]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按照征稅率直接計算出增值稅。因此,應納增值稅=95400÷(1+6%)×6%=5400元
15.C
[解析]商場銷售煙酒應該繳納增值稅;個人贈送不動產的,不征收營業稅;服裝廠加工服裝的,應該繳納增值稅。
16.D
[解析]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用地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17.B
[解析]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稅前全額扣除,直接向學校的捐款不允許扣除,應該全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00+5=405萬元。
18.A
[解析]應納消費稅=81900÷(1+17%)×30%=21000(元)。
19.C
[解析]查賬征收適用于納稅人賬簿、憑證、財務會計制度比較健全,能夠如實反映生產經營成果的情況。
20.C
[解析]應繳納印花稅總額=5+600000×0.3‰+50000×0.5‰+1000000×0.05‰=260元。
21.B
[解析]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連同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的情況。本題B項發生了轉讓行為并且取得了收入,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22.B
[解析]罰款是屬于行政處罰,不屬于刑事處罰。
23.D
[解析]根據規定,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而不能提起行政復議。
24.D
[解析]根據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清算人可以由投資人擔任,也可以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本題中由于林某病故,因此只能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25.C
[解析]根據規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