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練習題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A。債權是一種請求權,專利權屬知識產權,所有權是一種不依賴、不從屬于其他權利而獨立存在的自主權利。故A選項正確。
2.C。ABD選項均為行為,只有c選項屬于事件范圍。
3.B。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既是權利又是義務,不得隨意轉讓或放棄的權利是經濟職權。
4.D。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1)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2)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3)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兌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4)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C。合同糾紛和其它財產糾紛適用仲裁,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不能仲裁,勞資爭議也不適用仲裁,故C選項正確。
6.A。對被勞改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及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7.C。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普通訴訟時效期間是2年。
8.B。經濟糾紛案件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是以被告住所地為依據來確定案件的管轄法院,即實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則。
9.c。經濟訴訟中的當事人,申請執行生效的判決裁定,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雙方或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1年。
10.D。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當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11.D。所有權是最充分的物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
12.B。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經濟法的基本淵源和經濟立法的基礎。
13.A。法律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自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4.B。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況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5.B。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16.B。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7.B。選項A屬于法律;選項B屬于行政法規;選項c屬于地方性法規;選項D屬于部門規章。
18.B。甲對兒子的允諾實際上是將某一條件的成就作為法律行為效力發生的根據,因此B選項正確。
19.C。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屬于濫用代理權的無效代理行為,依據民法的相關規定,共同侵權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C。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授權不明的,應當由被代理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代理授權不明的,屬于表見代理,被代理人應當承擔代理的法律后果。
21.C。對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22.B。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二、多項選擇題
1.BC。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兌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ABD。訴訟時效期間分為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特殊訴訟時效期間,其中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而特殊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適用于特殊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包括:(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2)出售質量不合格產品未聲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韻。
3.BD。仲裁協議具有以下效力:仲裁協議中為當事人設定的一定義務,不能任意更改、終止或撤銷;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對雙方當事人訴權的行使產生一定的限制,在當事人雙方發生協議約定的爭議時,任何一方只能將爭議提交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訴;對于仲裁組織來說,仲裁協議具有排除訴訟管轄權的作用;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所以本題的答案是BD。
4.ABCD。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等智力成果是2005年教材新調整、增加的內容,要重點掌握。
5.ABD。C項訴訟時效屆滿時并不消滅實體權利。
6.ABCD。
7.AD。法律事實指由經濟法律規范所規定的,能夠引起經濟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可以劃分為事件和行為兩類。
8.ABD。仲裁協議不包括選定仲裁所適用的法律。
9.AD。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而不是合履行地。
10.ABC。AB兩項適用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除此之外,還包括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C項適用的訴訟時效期間為4年,此外還有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但是技術合同爭議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
11.BCD。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行為和智力成果三大類,其中物是指可以為人們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經濟價值并以物質形態表現出來的物體,因此,選項A“陽光”由于不具有經濟價值,因而不能作為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
12.CD。本題旨在考查法律行為的分類。《民法通則》規定,按照是否必須采取一定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標準將法律行為分為要式法律行為和不要式法律行為。故本題應選CD。
13.ABCD。法律行為的特殊書面表現形式指公證形式、審核批準、登記、公告形式。
14.ABCD。作為法律行為所附條件的事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是將來發生的事實,是不確定的事實,是當事人任意選擇的事實,是合法的事實,是不與行為的內容相矛盾的事實。
15.ABD。根據《民法通則》規定,ABD屬無權代理的三種情形,c選項屬代理權濫用。
16.AC。根據《民法通則》規定,AC屬于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而BD分別屬于訴訟時效的中止和訴訟時效的延長。
17.ACD。根據規定,選項B屬于無權代理。
18.ABCD。本題旨在考查當事人申請仲裁員回避的法定情形。
19.ABC。根據規定,選項D屬于無權代理。
三、判斷題
l. ×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行為和智力成果三大類,其中智力成果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專用技術等創造性腦力勞動成果。
2.√。自然人作為經濟法主體,有權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為能力。
3.√。國家在發行國債,以政府名義與外國簽訂經濟貿易協定時可作為主體。
4.×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5.√。所有權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與所有人分離,這種分離是所有人行使其財產權的一種方式。
6.×2004年以前的教材為“對自然人來說,有權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為能力”。2005年教材把“自然人”改為“公民”;不滿lO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是18周歲。
7.√。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申請行政復議的事項中,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8.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事人在調解書簽收前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9.×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10.√。本題應注意兩點問題。其一,是訴訟時效與保護時效的關系,前者的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保護時效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的20年,本例中李某權利被侵害的時間為1980年4月,其知道權利被侵害的時間為1999年4月,保護時效截止到2000年4月,意味著李某的訴訟時效期間僅剩1年。其二,是關于普通訴訟時效與特別訴訟時效的規定,本例中李某要求王某還房應適用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王某拒付租金的爭議,適用特別訴訟時效期間1年的規定。
11.×仲裁機構在仲裁案件時,若不能形成多數意見,裁決應當按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12.×。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13.√。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14.×。如果行為人基于某種錯誤認識而導致意思表示與內在意志不一致,則只有在存在重大誤解的情況下,才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15.√。根據<合同法>規定,表見代理當然有效。.
16.×。根據規定,仲裁員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決定;仲裁員委員會主任擔任仲裁員時。由仲裁委員會集體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