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出資的相關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允許其先注冊登記,再一次或分期繳納出資,所以選項A所述是正確的。在2006年8月1日,至該合營企業注冊登記之日起3個月,法律規定,實繳資本不低于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現實收資本100萬美元,低于注冊資本800萬美元的15%,選項所以B不正確。法律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者均須按合同規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繳付認繳的出資。根據這一規定,本題顯然缺少一個條件,沒有說明中外雙方的出資比例相同,所以選項C中出資額相同的說法不正確。選項D正確,符合出資期限的規定,2009年5月1日自企業注冊之日起已滿3年,法律規定,注冊資本在300萬美元以上,1000萬美元以下的,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3年內全部繳齊。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出資期限”知識點進行考核】
2.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投資總額。(1)注冊資本在210萬美元以下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10/7;即投資總額的上限:140萬美元×10/7=200萬美元,選項A的投資總額180萬美元未超過其上限,是符合規定的;(2)注冊資本在210萬美元以上至500萬美元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倍;即投資總額的上限:300萬美元×2=600萬美元,選項B的投資總額已經超過了上限,這是不符合規定的;(3)注冊資本在500萬美元以上至1200萬美元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5倍;即投資總額的上限:1000萬美元×2.5=2500萬美元,選項C的投資總額2600萬美元,超過上限,這不符合規定;(4)注冊資本在12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3倍;即投資總額的上限:1500萬美元×3=4500萬美元,選項D的投資總額4200萬美元未超過其上限,是符合規定的。
【該題針對“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知識點進行考核】
3.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出資的規定。根據規定,中方投資者以場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其作價金額應當與取得同類場地使用權所應繳納的使用費相同,因此選項C是不正確的。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設立條件和法律程序”知識點進行考核】
4.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外商投資企業法律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中外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但最高權力機構為董事會;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屬于契約式企業,合作各方是按照合作合同的約定分配損益的。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知識點進行考核】
5.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合營企業不設立股東會。合營一方轉讓其出資的,應該經過合營他方的同意。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知識點進行考核】
6.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一致通過決議的事項。選項ABCD都是符合規定的。
【該題針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知識點進行考核】
7.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經營管理的規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成立后,改為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經營管理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一致同意,并報審批機關批準,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該題針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知識點進行考核】
8.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作企業終止的規定。合作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終止:(1)合作期限屆滿;(2)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4)合作企業合同、章程中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5)合作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該題針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作期限、解散和清算”知識點進行考核】
9.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設立外資企業的條件。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批準:(1)有損中國主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2)危及中國國家安全的;(3)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4)不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5)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
【該題針對“外資企業的設立條件和法律程序”知識點進行考核】
10.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外資企業財務會計管理。根據規定,外資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應報當地財政機關、稅務機關備案。
【該題針對“外資企業的財務會計管理”知識點進行考核】
11.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營企業中需要批準的事項。(1)選項A:合營企業聘任總經理屬于董事會的職權,無需經審批機關的批準;(2)選項B: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時,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審批機關批準,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3)選項C:約定合營期限的合營企業,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的,應當在距合營期限屆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4)選項D:外商投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所需要的原材料,有權“自行”決定在中國市場購買或者在國際市場購買,無需經審批機關的批準。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知識點進行考核】
12.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合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須經合營各方同意,所以A不正確;合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所以B不正確。
【該題針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知識點進行考核】
13.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營企業和合作企業的區別。合營企業外方投資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外方投資比例一般也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對于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沒有25%的限制。
【該題針對“合營企業和合作企業的區別”知識點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