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
【答案】
(1)A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積金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規定,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本題中,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已為8000萬元,故可不再提取。
(2)A公司董事會通過的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的決議符合規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會可以行使的職權之一是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3)丙不可以擔任A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規定,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4)公司董事丁的提案不符合規定。首先,根據《證券法》規定,投資者之間存在合伙、合作、聯營等其他經濟利益關系的,屬于一致行動人。一致行動人應當合并計算其所持有的股份。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報告并公告。本題中,A公司與C公司分別收購B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時,作為一致行動人已經持有B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其次,根據《證券法》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本題中,A公司與C公司分別收購8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20%時,作為一致行動人已經持有B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40%。
(5)公司董事丁將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轉讓給戊不符合規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本題中,2009年6月至2010年一季度不足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