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簡答題(本類題共3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56、
某工業企業為增值稅-般納稅人,2013年4月購銷業務情況如下:
(1)購進生產原料-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款分別是23萬元、3.91萬元;另支付運費(取得運輸發票)3萬元。
(2)購進鋼材20噸,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款分別是8萬元、1.36萬元。
(3)直接向農民收購用于生產加工的農產品-批,經稅務機關核準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價款為42萬元。
(4)以托收承付方式銷售產品-批,貨物已發出并辦妥銀行托收手續,但貨款未收割,向買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銷售額42萬元。
(5)將本月外購的20噸鋼材及前期庫存中已抵扣了進項稅的同價鋼材20噸移送本企業修建產品倉庫。
(6)期初留抵進項稅額0.5萬元。
已知: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本月取得的相關票據符合稅法規定并在本月認證抵扣。
要求:
計算該企業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
57、甲、乙、丙、丁四人出資設立A有限合伙企業,其中甲、乙為普通合伙人,丙、丁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發生以下事項:
(1)6月,合伙人丙同A合伙企業進行了120萬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認為,由于合伙協議對此沒有約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臺伙企業進行交易。
(2)6月,合伙人丁自營同A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獲利150萬元。合伙人乙認為,由于合伙協議對此沒有約定,因此,丁不得自營同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其獲利150萬元應當歸A合伙企業所有。
(3)7月,A合伙企業向B銀行貸款100萬元。
(4)8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轉變勾普通合伙人。
(5)9月,甲、丁提出退伙經結算,甲從合伙企業分回10萬元,丁從合伙企業分回20萬元。
(6)10月,戊、庚新入伙,戊為有限合伙人,庚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資均為30萬元。
(7)12月,B銀行100萬元的貸款到期,A合伙企業的全部財產只有40萬元。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硎問題: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2)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指出乙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3)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合伙人甲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剛理由。
(4)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乙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5)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丙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6)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退伙人丁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7)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合伙人戊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8)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合伙人庚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58、
A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A企業”)有5名合伙人,其中甲、乙、丙為普通合伙人,丁、戊為有限合伙人。
A企業擬聘請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承辦A企業的審計業務,丁為B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遂提出聘任B會計師事務所;甲、乙以“丁為有限合伙人,不得參與合伙事務執行”為由反對丁的提議,其他合伙人均同意該提議。
戊成立了一家與A企業相競爭的C合伙企業,并擔任C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甲、乙以戊從事了與A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為由,要求戊退出A企業。
戊以其在A企業的財產份額設定質押,向D企業借款150萬元,后無力償還;D企業同時欠A企業貨款50萬元,因此,D企業主張以其對戊的債權抵銷該筆欠款,并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戊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以償還戊的其余欠款;甲、乙對D企業的主張表示反對。經查,A企業的合伙協議中對“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決議方式”、“合伙人能否從事與A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等事項未作出明確約定。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乙以“丁為有限合伙人,不得參與合伙事務執行“為由反對丁聘任B會計師事務所的提議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2)A企業能否聘任B會計師事務所?并說明理由。
(3)甲、乙以戍從事了與A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為由,主張戍退出A企業是否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并說明理由。
(4)D企業能否要求以其對戊的債權抵銷其欠付A企業的貨款?并說明理由。
(5)D企業能否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戊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