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簡答題(本類題共3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56、北京某廣告公司2012 年1 月1 日認定為增值稅試點一般納稅人,2012 年2 月經營情況如下:
(1)取得廣告發布收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 份,注明不含稅銷售額110 萬元。
(2)應支付給境外企業設計費10.6 萬元(含稅)。
(3)支付給本市企業設計費21.2 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1 份,注明不含稅銷售額20 萬元,專用發票已經過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根據以上情況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計算支付給境外企業設計費需要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2)如果當月抵扣支付給境外單位設計費的增值稅,該廣告公司需要取得什么憑證?
(3)假設該公司當月全部取得了相關的抵扣憑證,計算該廣告公司2012年2月需要繳納的增值稅
57、
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5月發生以下業務:
(1)銷售A產品收入為80萬元(不含增值稅),負責運送A產品而取得的運輸收入為8萬元。
(2)為了促銷,以折扣方式銷售B產品的銷售額為200萬元(不含增值稅),折扣額20萬元,向購買方另開發票。
(3)由于產品質量問題,購買方退貨18萬元,但尚未收到應退還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將自產產品用于職工福利10萬元(同類不含稅市價)、用于翻修辦公樓12萬元(同類不含稅市價)。
(5)當月第一批購進原材料160萬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為27.2萬元,貨款已經全部支付,取得的防偽稅控發票已通過認證,但當月驗收入庫的原材料價款130萬元。
(6)當月購進25萬元的建筑材料用于翻修辦公樓,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為4.25萬元。
該企業購銷產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
該企業計算5月應納的增值稅稅額是:
(80+200-20-18)×17%-(160+25)×17%=9.69(萬元)。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及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該企業計算的應納增值稅稅額是否正確?有哪些做法不符合稅收法律制度的要求?并予以更正。
58、甲企業與乙銀行簽訂一借款合同。合同約定:甲企業向乙銀行借款5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項。張某在借款合同保證人一欄簽字。甲企業將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一并抵押給乙銀行,雙方簽訂了抵押合同并辦理了抵押登記。當事人之間未約定擔保權實現的順序。
借款期限屆滿后,甲企業因經營不善,虧損嚴重,無力清償到期借款。乙銀行經調查發現:(1)甲企業可供償債的財產不足100萬元;(2)在借款期間,甲企業將一臺生產設備以市價40萬元出賣給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業另有一臺生產設備,價值50萬元,因操作失誤而嚴重受損,1個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業未交付10萬元維修費,該生產設備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況后,乙銀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張某承擔保證責任。張某主張:借款債權既有保證擔保,又有甲企業的抵押擔保,乙銀行應先實現抵押權。同日,乙銀行分別向丙公司與丁公司主張,就丙公司所購買的生產設備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產設備實現抵押權。丙公司認為:自己已經通過買賣取得生產設備所有權,乙銀行無權就該生產設備主張抵押權。丁公司則認為自己有權優先實現留置權。
要求:
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張某提出乙銀行應先實現抵押權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2)乙銀行是否有權向丙公司就其購買的生產設備主張抵押權?簡要說明理由。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權優先實現留置權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