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合同訂立的形式、合同訂立方式、合同成立時間地點(二)掌握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合同(三)掌握合同履行的規則、抗辯權的行使、保全措施(四)掌握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合同擔保方式(五)掌握合同的變更、合同的轉讓(六)掌握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具體情形、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法律后果(七)掌握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八)掌握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技術合同(九)熟悉格式條款、違約責任的免除(十)熟悉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十一)了解合同及其分類(十二)了解行紀合同、居聞合同。一次性通關保障,講師為你講解90%核心考點,免費試聽>>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格式條款的使用必須合法,否則格式條款無效。下列各項中,屬于有效的格式條款是( )。
A.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格式條款
B.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格式條款
C.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格式條款
D.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格式條款
2、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不屬于發出要約邀請的是( )。
A.甲公司向數家貿易公司寄送價目表
B.乙公司通過報刊發布招標公告
C.丙公司在其運營中的咖啡自動售貨機上載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會公眾發布招股說明書
3、甲公司以招標方式采購一套設備,向包括乙公司在內的十余家廠商發出招標書,招標書中包含設備性能、規格、品質、交貨日期等內容。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了投標書。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標書后,通過決標,最后決定乙公司中標,并向乙公司發出了中標通知書。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發出要約的行為是( )。
A.甲公司發出招標書
B.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投標書
C.甲公司對所有標書進行決標
D.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中標通知書
4、甲公司7月1日通過報紙發布廣告,稱其有某型號的電腦出售,每臺售價8000元,隨到隨購,數量不限,廣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攜帶金額16萬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購買電腦,但甲公司稱廣告所述電腦已全部售完。乙公司為此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
B.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構成承諾,甲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C.甲公司的廣告不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
D.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
5、2011年4月30日,甲以手機短信形式向乙發出購買一臺筆記本電腦的要約,乙于當日回短信同意要約。但由于“五一”期間短信系統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個人原因于5月8日才閱讀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復乙“短信收到”。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甲乙之間買賣合同的成立時間是( )。
A.2011年4月30日
B.2011年5月3日
C.2011年5月8日
D.2011年5月9日
6、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發出要約,出售一批原材科,要求乙公司在1個月內做出答復,該要約于7月2日到達乙公司。當月,因市場行情變化,該種原材料市場價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擬撤銷該要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于甲公司能否撤銷要約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不可以撤銷該要約,因該要約確定了承諾期限
B.可以撤銷該要約,撤銷通知在乙公司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銷該要約,撤銷通知在承諾期限屆滿前到達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銷該要約,撤銷通知在乙公司發出承諾通知之前發出即可
7、2011年4月24日,甲向乙發出函件稱:“本人欲以每噸5000元的價格出售螺紋鋼100噸。如欲購買,請于5月10日前讓本人知悉。”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購買。但由于投遞錯誤,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方到達甲處。因已超過5月10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會乙,而將鋼材售與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鋼材買賣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乙之間的合同未成立,甲對乙不承擔任何責任
B.甲、乙之間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權要求甲賠償信賴利益損失
C.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權以承諾遲到為由撤銷要約
D.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權要求甲履行合同
二、多項選擇題
1、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格式條款的使用必須合法,否則格式條款無效。下列各項中屬于無效的格式條款的有( )。
A.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但不損害國家利益的條款
B.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
C.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條款
D.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格式條款
2、甲公司主張乙公司違約,乙公司則主張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發出的要約已經撤銷。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認定為乙公司撤銷要約不能成立的證據有( )。
A.乙公司在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
B.盡管乙公司在要約中未確定承諾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約后已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工作
C.乙公司在要約中明確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復
D.甲公司發出承諾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銷要約的通知
3、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
A.甲向乙發出要約,乙作出承諾,該承諾除對履行地點提出異議外,其余內容均與要約一致
B.甲、乙約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但在簽訂書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義務,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約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一合同,但在雙方簽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義務,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發出要約,要約規定承諾期限截止到5月20日,乙于5月28日發出承諾信函,該信函5月31日到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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