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類
3001清算資金往來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間業務往來的資金清算款項。二、本科目可按資金往來單位,分別“同城票據清算”、“信用卡
清算”等進行明細核算。三、同城票據清算業務的主要賬務處理。(一)提出借方憑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發
生退票,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已過退票時間未發生退票,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吸收存款”等科目。提出貸方憑證,借記“吸收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發生退票
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提入借方憑證,提入憑證正確無誤的,借記“吸收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因誤提他行憑證等原因不能入賬的,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再提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提入貸方憑證,提入憑證正確無誤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吸收存款”等科目。因誤提他行票據等原因不能入賬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退票或再提出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將提出憑證和提入憑證計算軋差后為應收差額的,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應付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發生的其他清算業務,收到的清算資金,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劃付清算資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應收的清算資金;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的清算資金。
3002貨幣兌換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采用分賬制核算外幣交易所產生的
不同幣種之間的兌換。二、本科目按幣種進行明細核算。三、貨幣兌換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僅涉及貨幣性項目的,應按相同幣種金額,借記或貸記有關貨幣性項目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二)發生的外幣交易同時涉及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的,按相同外幣金額記入貨幣性項目和本科目(外幣);同時,按交易發
生日即期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的金額記入非貨幣性項目和本科目
(記賬本位幣)。結算貨幣性項目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匯兌損益”科目。(三)期末,應將所有以外幣表示的本科目余額按期末匯率折算
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折算后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本科目(記賬本位幣)余額進行比較,為貸方差額的,借記本科目(記賬本位幣),貸記“匯兌損益”科目;為借方差額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應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