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無形資產的處置和報廢
1.無形資產的出租
(1)取得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出租期間攤銷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3)租金收入繳納營業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3.無形資產的出售
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應當將取得的價款扣除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以及出售相關稅費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是無形資產賬面余額扣減累計攤銷和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
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時:
借:銀行存款(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累計攤銷(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借方差額)
貸:無形資產(按無形資產賬面原價)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貸方差額)
【解釋】會計算處置無形資產的凈收益或凈損失。
【相關鏈接】固定資產的處置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進行核算,“固定資產清理”的最終去向也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教材例6-5】甲企業出售一項商標權,所得價款為1 200 000元,應交納的營業稅為60 000元(不考慮其他稅費)。該商標權成本為3 000 000元,出售時已攤銷金額為1 800 000元,已計提的減值準備為300 000元。
甲企業的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1 200 000
累計攤銷 1 800 000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商標權 300 000
貸:無形資產——商標權 3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60 000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240 000
【例題5·單選題】某企業2001年1月1日以80 000元購入一項專利權,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2003年1月1日,該企業將該專利權以70 000元對外出售,出售無形資產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出售該專利權實現的營業外收入為( )元。
A.2 500 B.6 000 C.6 500 D.50 500
【答案】A
【解析】出售該專利權實現的營業外收入為:70 000-(80 000-80 000/10×2)-70 000×5%=2 500(元)。
借:銀行存款 70 000
累計攤銷 16 000(80 000/10×2)
貸:無形資產 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3 500(70 000×5%)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2 500
3.無形資產報廢
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予以轉銷,其賬面價值轉作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
借: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借方差額)
貸:無形資產
【教材例6-6】甲企業原擁有一項非專利技術,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預計使用期限為10年。現該項非專利技術已被內部研發成功的新技術所替代,并且根據市場調查,用該非專利技術生產的產品已沒有市場,預期不能再為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故應當予以轉銷。轉銷時,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成本為9 000 000元,已攤銷6年,累計計提減值準備2 400 000元(假定計提的減值準備全部為第6年年末計提),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殘值為0。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因素。
甲企業的賬務處理為:
借:累計攤銷 5 400 000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專利權 2 400 000
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1 200 000
貸:無形資產——專利權 9 000 000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相關損益核算總結:
無形資產的出租 |
其他業務收入(影響營業利潤) |
固定資產的出租 |
其他業務收入(影響營業利潤) |
無形資產的出售 |
營業外收入或支出(利得或損失,不影響營業利潤,但影響利潤總額) |
固定資產的出售 |
營業外收入或支出(利得或損失) |
無形資產的報廢 |
營業外支出(損失) |
固定資產的盤虧 |
營業外支出(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