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指導十三、售后回購
售后回購,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后再將同樣或類似的商品購回的銷售方式。在這種方式下,通常銷售方將商品銷售給購買方后還能對該商品實施控制,故不能確認銷售商品收入。
在大多數情況下,售后回購交易的性質屬于融資交易,企業不應確認銷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企業應在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計入財務費用。
有確鑿證據表明售后回購交易滿足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例題·單選題】
◎2009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價格20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34 000元,成本為180 000元,商品已發出,款項已收到。協議約定,甲公司應于2010年5月1日將所售商品購回,回購價為220 000元(不含增值稅稅額)。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則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本售后回購業務確認的其他應付款余額為()元。
A.200 000
B.180 000
C.204 000
D.20 00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售后回購的核算。
其他應付款余額=200 000+(220 000-200 000)/5=204 000(元)
【例題·計算題】甲公司在20×9年6月1日與乙公司簽訂一項銷售合同,根據合同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1 000 000元,增值稅為170 000元,商品并未發出,款項已經收到,該批商品成本為800 000元。5月1日,簽訂的補充合同約定,甲公司應于10月31日將所售商品回購,回購價為1 100 000元(不含增值稅稅額)。甲公司的財務處理如下:
『正確答案』
?。?)20×9年6月1日,簽訂銷售合同,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
借:銀行存款 1 17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售項額) 170 000
其他應付款--乙公司 1 000 000
?。?)回購價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費用,計入當期財務費用。由于回購期間為5個月,貨幣時間價值影響不大,因此,采用直線法計提利息費用。每月計提利息費用為20 000元(100 000÷5)。
借:財務費用 20 000
貸:其他應付款--乙公司 20 000
?。?)20×9年10月31日回購商品時,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商品價款為1 100 000元,增值稅額為187 000元,款項已經支付。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87 000
財務費用--售后回購 20 000
其他應付款--乙公司 1 080 000
貸:銀行存款 1 287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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