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學習六、待執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項的確認和計量
1.概念
或有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2.特點
或有資產是由過去交易或事項產生的
或有資產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3.或有資產的披露
(1)條件限定
只有很可能的或有資產才夠條件披露
(2)披露的內容
①形成原因
②財務影響
1.待執行合同的概念
待執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義務,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義務的合同。
2.虧損合同的概念
虧損合同,是指履行合同義務不可避免會發生的成本超過預期經濟利益的合同。
3.待執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項的確認原則
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的,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企業不應當就未來經營虧損確認預計負債。
4.待執行合同形成的預計負債的計量
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時,企業擁有合同標的資產的,應當先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按規定確認減值損失,如預計虧損超過該減值損失,應將超過部分確認為預計負債。企業沒有合同標的資產的,虧損合同相關義務滿足規定條件時,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