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和計量
【“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相關知識點】
1.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2.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計量
【考點精講】: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一)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1.除企業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可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況以外,企業對于所有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除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以及企業合并外,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同時,應增加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2.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特殊情況
有些情況下,雖然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但出于各方面考慮,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不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主要包括:
(1)商譽的初始確認
商譽=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合并成本-享有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
若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則減少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增加商譽,由此進入不斷循環狀態。
因此,企業合并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對應科目是商譽。
應予說明的是,按照會計準則規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確認了商譽,并且按照所得稅法的規定該商譽在初始確認時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的,該商譽在后續計量過程中因會計準則規定與稅法規定不同產生暫時性差異的,應當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2)除企業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項中,如果該項交易或事項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則所產生的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與其計稅基礎不同,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交易或事項發生時不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該類交易或事項在我國企業實務中并不多見,一般情況下有關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均會為稅法所認可,不會產生兩者之間的差異。
(3)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合營企業投資等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一般應確認相應
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但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除外:一是投資企業能夠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二是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不會轉回。東奧中級職稱頻道小編“娜寫年華”整理發布。滿足上述條件時,投資企業可以運用自身的影響力決定暫時性差異的轉回,如果不希望其轉回,則在可預見的未來該項暫時性差異即不會轉回,從而無須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對于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是否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應當考慮該項投資的持有意圖:
(1)如果企業擬長期持有,則因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產生的暫時性差異預計未來期間不
會轉回,對未來期間沒有所得稅的影響;因確認投資收益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如果在未來期間逐期分回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免稅,也不存在對未來期間的所得稅影響;因確認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其他權益變動而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在長期持有的情況下,預計未來期間也不會轉回。因此,在準備長期持有的情況下,對于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投資企業一般不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2)在投資企業改變持有意圖擬對外出售的情況下,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在轉讓或處置
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在持有意圖由長期持有轉變為擬近期出售的情況下,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計量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以相關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量。在我國,除享受優惠政策的情況以外,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在不同年度之間一般不會發生變化,企業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時,可以現行適用稅率為基礎計算確定,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不要求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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