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定期盤存法時,平時只記錄存貨購進的數量和金額,不記存貨發出的數量和金額,期末通過實地盤點確定存貨的實際結存數量,并據以計算出期末存貨的成本和當期耗用或已銷售存貨的成本。( )
2、企業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批準處理,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 )
3、在毛利率法下,通過設置“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核算存貨的進銷存的售價與進價的差額,進而確定商品的毛利率。( )
4、企業采用先進先出法計量發出存貨的成本,如果本期發出存貨的數量超過本期第一次購進存貨的數量(假定本期期初無庫存),超過部分仍應按本期第一次購進存貨的單位成本計算發出存貨的成本。 ( )
5、企業采用加權平均法計量發出存貨的成本,在物價上漲時,當月發出存貨的單位成本小于月末結存存貨的單位成本。( )
6、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對存貨進行計價,從存貨的整個周轉過程來看,只起著調節不同會計期間利潤的作用,并不影響利潤總額的減少。( )
7、企業采用計劃成本法核算材料,月末應當分攤發生材料的成本差異,但無論是節約差,還是超支差,均應通過材料成本差異賬戶的貸方轉出。( )
8、永續盤存制下,有利于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可以隨時反映每一存貨的收發存的狀態,相應地實地盤存制的實用性較差,也顯得無足輕重。( )
四、計算分析題
甲公司是一般納稅人,2008年5~6月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5月1日,甲公司自乙公司以銀行存款方式購入A材料,總量為100噸,每噸單位為12萬元,增值稅率為17%,另支付運費5萬元(按運費的7%內扣形成待抵的進項稅額),裝卸費3萬元,保險費6萬元,運輸途中共損耗40噸,其中,5噸為合理損耗,35噸是運輸單位丙公司責任所致,為簡化核算,運雜費全部由合格品來負擔,不再分配認定非合理損耗部分所承擔的份額。
(2)5月5日,甲公司將A材料全部發給丙公司用于加工制造為B材料,加工費用為106.35萬元,增值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10%。相關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方式結算完畢。B材料于5月15日驗收入庫。
(3)5月31日, 經過對B材料的再加工,在墊付了60萬元后,完工產出C商品40件。此時,該商品的市場售價為單件25萬元,消費稅率15%,增值稅率17%,預計每件C商品的銷售需墊付0.9萬元的銷售費用。假定C商品未提取過減值準備。
(4)6月10日甲公司將所有完工的C商品用于對丁公司的投資。
(5)計算應交消費稅額。
根據以上資料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