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計算分析題(本類題共2題,共22分,每小題11分。)
36、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從活躍市場購買了一項乙公司當日發行的5年期公司債券,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債券的面值為1100萬元,公允價值為961萬元(含交易費用10萬元),次年1月5日按票面利率3%支付利息。該債券在第五年兌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合同約定債券發行方乙公司在遇到特定情況下可以將債券贖回,且不需要為贖回支付額外款項。甲公司在購買時預計發行方不會提前贖回。假定2012年1月1日甲公司預計本金的50%將于2012年12月31日被贖回,共計550萬元。乙公司2012年12月31日實際贖回550萬元的本金。經計算確定該項債券投資適用的實際利率為6%。
(1)編制2010年購買債券時的會計分錄;
(2)編制2010年末與確認利息收入有關的會計分錄;
(3)編制2011年1月5日收到利息的會計分錄;
(4)編制2011年末與確認利息收入有關的會計分錄;
(5)編制調整2012年初攤余成本的會計分錄;
(6)編制2012年1月5日收到利息的會計分錄;
(7)編制2012年末與確認利息收入有關的會計分錄;
(8)編制2012年末收到本金的會計分錄;
(9)編制2013年1月5日收到利息的會計分錄;
(10)編制2013年末與確認利息收入有關的會計分錄;
(11)編制2014年1月5日收到利息的會計分錄;
(12)編制2014年末確認利息收入和收到本息的有關會計分錄。
37、甲公司是一般工業性生產企業,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盈余公積的提取比例為10%。2009—2012年,甲公司發生了如下有關投資性房地產的業務:
(1)2009年12月,甲公司購買了一棟建筑物作為管理部門的辦公樓使用。成本為300萬元,購買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為20萬元,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甲公司預計該建筑物的可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20萬元,對其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
由于管理部門內部結構調整,甲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將上述建筑物對外出租。根據租賃協議,甲公司每年收取的租金為20萬元(于每年末收取)。當日,該建筑物的公允價值為300萬元。
2011年12月31E1,該建筑物的公允價值為306萬元。
甲公司對該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
(2)2011年1月1日,由于滿足了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條件,甲公司將另一棟對外出租的寫字樓由成本模式轉換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當日,該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38000萬元。
上述寫字樓系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以30000萬元購人的,購入后即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甲公司預計該寫字樓的使用年限為40年,凈殘值為零,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折舊按年計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和年限均與稅法相同。
2011年末,該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40000萬元。
2012年1月1日,甲公司將上述寫字樓處置,處置價款為41000萬元。
其他資料:
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據資料(1),編制甲公司各年的相關會計分錄;
(2)根據資料(2),編制甲公司2011年1月1日到2012年1月1日與該投資性房地產計量模式轉換、期末計量和處置等相關的會計分錄。
(3)根據資料(1)和資料(2),計算甲公司因該兩項投資性房地產而對2011年利潤表中營業利潤的影響金額。(答案中以萬元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