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貨物的規定(重難點)
(1)委托他人代銷貨物——代銷中的委托方;
(2)銷售代銷貨物——代銷中的受托方;
【例題】2017年6月,A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不含稅價值為200萬元商品交付B企業委托其代銷,B企業7月將其全部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00萬,按照合同規定,按照不含稅銷售的10%收取手續費20萬元,其余款項(214萬元)于8月份交付給A企業,取得甲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A企業要按200萬元繳納增值稅(即200 ×17%=34),不得扣除支付給B企業的手續費。
【注意】委托方和受托方均屬于視同銷售,均屬于增值稅納稅人。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到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給他人。(對外)
(5)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非應稅項目。 (對內)
(6)將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給他人 。(對外)
【鏈接】購買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對內),即最終使用了(不視同銷售),所涉及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已抵扣的,作進項稅轉出處理。
【例題.單選題】(2014年)下列行為中,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是( )。
A.將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
B.將購買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C.將自產的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
D.將自產的貨物用于對外投資
【233網校答案】 B
【233網校解析】本題考查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將購買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不是視同銷售行為,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ACD均為視同銷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