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數據特征的測度
基期加權綜合指數------拉氏指數。
1864年德國學者拉斯貝爾斯提出的。是在計算一組項目的綜合指數時,把作為權數的各變量值固定在基期。
拉氏質量指數 (基期的數量作為權數)
拉氏數量指數 (基期的價格作為權數)
報告期加權綜合指數----帕氏指數
1874年德國學者帕煦提出的,是在計算一組項目的綜合指數時,把作為權數的變量值固定在報告期。
帕氏質量指數 (以報告期的數量作為權數)
帕氏數量指數 (以報告期的價格作為權數)
總量指數:總量指數是由兩個不同時期的總量對比形成的相對數。
(1)可以由不同時期的實物總量對比形成:如總產量指數
(2)可以由不同時期的價值總量對比形成,通常稱為“價值指數”:如產品總成本、商品銷售額。
總量通常可以分解為若干構成要素,就多項事物而言,綜合總量指數的一般形式可以寫成:
銷售額指數=
帕氏價格指數=
拉氏數量指數=
銷售額變動= -
價格變動的影響額= -
銷售量變動的影響額= -
三者關系:
銷售額變動15326元=價格變動的影響額9106元+銷售量變動的影響額6220元
全社會商品零售價格總指數。
k----個體指數或各層的類指數
w----各層銷售額比重權數
P1i為第i種股票報告期價格;
P0i為第i種股票基期價格
qi為第i種股票的發行量,可以確定為基期也可以確定為報告期,但大多數股價指數是以報告期發行量為權數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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