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工作管理辦法》與《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規則》的通知
中證協發[2016]12號
各會員單位:
為妥善解決證券業務糾紛,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行業整體利益,完善證券行業調解工作,協會對2012年6月11日發布的《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員管理辦法(試行)》、《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規則(試行)》進行了修訂。修訂后,原“兩法一則”變更為“一法一則”,即《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工作管理辦法》與《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規則》。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工作管理辦法
中國證券業協會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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