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賦予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資格管理職能。
1995年,國務院證券委發布了《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暫行規定》,開始在我國推行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根據這個規定,我國于1999年首次舉辦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2002年,中國證監會賦予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資格管理職能,并頒布了《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中國證券業協會隨即建立了教材編寫、資格考試、資格管理、從業人員后續教育和培訓等一整套的工作體系。
2003年6月發布了《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自2003年7月1日起實施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對于提高證券從業人員素質,規范證券機構的執業行為,推動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目前,《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和《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構成證券業從業人員管理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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