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證券《投資顧問業務》40個高頻真題考點匯總
2025年3月證券專項《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考試真題考點匯總
考點1:市場風險的特征與分類
根據巴塞爾協議的定義,市場風險是指由于市場價格的不利變動使資產發生損失的風險。
市場風險大致可以分為四類:
(一)股票價格風險
股票價格風險是由于股票價格的不利變動造成投資損失的可能性。
因宏觀經濟、行業區域、技術變革等因素個別或綜合作用于股票市場,導致股票市場價格大幅波動,從而可能
給投資者帶來經濟損失。
(二)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市場利率的不利變動導致投資損失的可能性。大部分金融工具都以利率為定價基礎,以典型的債
券資產為例,如果市場利率上升,債券或其他固定收益投資的市場價值將下降。
(三)商品價格風險
商品價格風險是指因商品市場價格的不利變動導致投資損失的可能性。
這里的商品包括同質化、可交易的實物商品(如農產品、能源礦物產品和貴金屬等)以及與其掛鉤的金融衍生
品(商品期貨和期權等)。
(四)匯率風險
匯率風險又稱外匯風險或外匯暴露,是指一定時期的國際經濟交易當中,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或債權)與負債
(或債務),由于匯率的不利變動而導致投資損失的可能性。
考點2:證券經營機構委托與代銷產品的要求
1、《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對證券經營機構委托和代銷產品活動的要求
證券經營機構委托其他機構銷售本機構發行的產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審慎選擇受托方,確認受托方具備代銷
相關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資格和落實相應適當性義務要求的能力,應當制定并告知代銷方所委托產品或者提供服務
的適當性管理標準和要求代銷方應當嚴格執行,但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其他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證券經營機構代銷其他機構發行的產品或者服務,應當在合同中約定要求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包括產品或者服
務分級考慮因素等,自行對該信息進行調查核實,并履 行投資者評估、適當性匹配等適當性義務。委托方不提供規
定的信息、提供信息不完整的,證券經營機構應當拒絕代銷產品或者服務。
2、《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管理規定》對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的要求
證券公司應當對所代銷金融產品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并劃分風險等級,確定適合購買的客戶類別和范圍。
證券公司向客戶推介金融產品,應當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和收入狀況、金融知識和投資經驗、投資目標、風
險偏好等基本情況,評估其購買金融產品的適當性。
證券公司認為客戶購買金融產品不適當或無法判斷適當性的,不得向其推介; 客戶主動要求購買的,證券公
司應當將判斷結論書面告知客戶,提示其審慎決策,并由客戶簽字確認。
委托人明確約定購買人范圍的,證券公司不得超出委托人確定的購買人范圍銷售金融產品。
證券公司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向客戶披露委托人提供的金融產品合同當事人情況介紹、金融產品說明書等材
料,全面、公正、準確地介紹金融產品有關信息,充分說明金融產品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主要風
險特征,并披露其與金融合同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代銷的金融產品流動性較低、透明度較低、損失可能超過購買支出或者不易理解的,證券公司應當以簡明、易
懂的文字,向客戶作出有針對性的書面說明,同時詳細披露金融產品的風險特征與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的匹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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