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主要業務是證券基礎第三章重要考點,歷年真題中出現頻率高,每年考題均會出現,其中證券公司自營業務、融資融券業務等考點為出題點,考生一定要熟悉。
證券市場主體為證券從業《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第三章,占科目總分值16%,難度不大,出題率高。其中證券公司主要業務近3年真題均有出現,通過近幾年考情分析,這一考點在第三章歷年真題中占比是8.26%。出題形式單選題、組合型選擇題都有,組合型選擇題要求考生對知識點的掌握更透徹,因此,考生一定要重點學習,爭取在考試時能夠精確判斷,不丟分。
章 | 節 | 知識點 | 近三年出題 | 章節占比 |
第三章 證券市場主體 | 第一節 證券發行人 | 一、證券市場融資活動 | 2 | 1.65% |
二、證券發行人 | 18 | 14.88% | ||
第二節 證券投資者 | 一、證券市場投資者概述 | 5 | 4.13% | |
二、機構投資者 | 19 | 15.70% | ||
三、個人投資者 | 3 | 2.48% | ||
第三節 證券中介機構 | 一、證券公司概述 | 5 | 4.13% | |
二、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 | 10 | 8.26% | ||
三、證券公司業務國際化 | 1 | 0.83% | ||
四、證券服務機構 | 12 | 9.92% | ||
第四節 自律性組織 | 一、證券交易所 | 6 | 4.96% | |
二、中國證券業協會 | 5 | 4.13% | ||
三、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 7 | 5.79% | ||
第五節 投資者保護機構 | 一、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 9 | 7.44% | |
二、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 | 2 | 1.65% | ||
第六節 證券監管機構 | 一、證券市場監管的意義和原則 | 4 | 3.31% | |
二、證券市場監管的目標和手段 | 5 | 4.13% | ||
三、證券市場監管機構 | 8 | 6.61% |
通過以上關于第三章證券市場主體考情分析,證券公司主要業務分值占比不少。結合近幾年考試真題考點情況,主要出題方向為證券公司自營業務、融資融券業務等方面。
基本業務形式: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接受客戶委托,按照約定,向客戶提供涉及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投資建議服務,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并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經營活動。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書面或電子文件):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對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價值、市場走勢或者相關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形威證券估值、投資評級等投資分析意見,制作證券研究報告,并向客戶發布的行為。
①為企業申請證券發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組、資產重組、前期輔導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②為上市公司重大投資、收購兼并、關聯交易等業務提供咨詢服務;
③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及相關的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等提供咨詢服務;
④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設計經理層股票期權、職工持股計劃、投資者關系管理等提供咨詢服務;
⑤為上市公司再融資、資產重組、債務重組等資本營運提供融資策劃、方案設計、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⑥為上市公司的債權人、債務人對上市公司進行債務重組、資產重組、相關的股權重組等提供咨詢服務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業務形式。
《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
①已經和依法可以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和轉讓的證券;
②已經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的證券;
③已經和依法可以在符合規定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轉讓的私募債券,已經在符合規定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轉讓的股票;
④已經和依法可以在境內銀行間市場交易的證券;
⑤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依法批準或備案發行并在境內金融機構柜臺交易的證券。
證券公司將自有資金投資于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投資級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央行票據等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或者委托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且投資規模合計不超過其凈資本80%,無須取得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做市商制度 | 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在其愿意的水平上不斷向交易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入和賣出價,并在所報價位上接受機構投資者或其他交易商的買賣要求,保證及時成交的證券交易方式。 |
證券公司在全國股轉系統開展做市交易業務的資格條件 | ①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②設立做市業務專門部門,配備開展做市業務必要人員; ③建立做市業務管理制度; ④具備做市業務專用技術系統; ⑤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
做市交易業務的禁止性行為 | ①不履行或不規范履行報價義務; 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投資決策和交易; ③利用信息優勢和資金優勢,單獨或者通過合謀,制造異常價格波動; ④以不正當方式影響其他做市商做市; ⑤與其他做市商通過串通報價或私下交換做市策略、做市庫存股票數量等信息謀取不正當利益; ⑥與所做市的掛牌公司及股東就股權回購、現金補償等作出約定,符合規定的回售、轉售約定除外; ⑦做市業務人員通過做市向自身或利益相關者進行利益輸送; ⑧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行為。 |
證券公司設立私募基金子公司(另類子公司),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完善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風險管理制度和合規管理制度,防范與私募基金子公司(另類子公司)之間出現風險傳遞和利益沖突;
②最近六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中國證監會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的相關要求,且設立私募基金子公司(另類子公司)后,各項風險控制指標仍持續符合規定;
③最近一年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重大違法違規正受到監管部門和有關機關調查的情形;
④公司章程有關對外投資條款中明確規定公司可以設立私募基金子公司(另類子公司),并經注冊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審批;
⑤中國證監會及中國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另類子公司+⑥具備中國證監會核準的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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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包括()
Ⅰ、計劃在區域股權市場掛牌的私募債券
Ⅱ、政府債券
Ⅲ、央行票據
Ⅳ、短期融資券
A、Ⅱ、Ⅲ
B、Ⅰ、Ⅱ、Ⅳ
C、Ⅰ、Ⅲ、Ⅳ
D、Ⅱ、Ⅲ、Ⅳ
()是指證券公司指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者出借證券供其賣出,并收取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A.證券公司中介介紹業務
B.證券自營業務
C.股指期貨業務
D.融資融券業務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指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者出借證券供其賣出,并收取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證券公司申請中間介紹業務的資格條件有( )。
I.申請日前6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準
Ⅱ.已按規定建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Ⅲ.全資擁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貨公司,或者與一家期貨公司被同一機構控制,且該期貨公司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申請日前兩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
IV.配備必要的業務人員,公司總部至少有5名、擬開展中間介紹業務的營業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
A.Ⅱ、Ⅲ、IV
B.I、Ⅱ、Ⅲ
C.I、Ⅱ、Ⅲ、IV
D.I、Ⅱ、IV
證券公司申請中間介紹業務的資格條件:
(1)申請日前6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準。
(2)已按規定建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3)全資擁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貨公司, 或者與一家期貨公司被同一機構控制,且該期貨公司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申請日前兩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
(4)配備必要的業務人員,公司總部至少有5名、擬開展中間介紹業務的營業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
(5)已按規定建立健全與中間介紹業務相關的業務規則、內部控制、風險隔離及合規檢查等制度。
(6)具有滿足業務需要的技術系統。
(7)中國證監會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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