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在轉換期中,可轉債持有人可將本人證券賬戶內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申請轉為發行公司的股票。( )
122、股份轉讓主辦券商的主辦業務之一是發布關于所推薦股份轉讓公司的相關分析報告。( )
123、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證券公司申請從事股份轉讓服務業務應當符合的條件之一是:具有20家以上營業部,并且布局合理。( )
124、股份轉讓公司應當而且只能委托一家證券公司作為其主辦券商辦理股份轉讓。( )
125、在股份轉讓業務中,股份轉讓以“手”為單位,一手等于100股。申報買入股份,數量應當為一手的整數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報賣出。( )
126、根據《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的規定,主辦報價券商不得買賣所推薦掛牌公司的股份。( )
127、證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結算或者交割。( )
128、證券公司從事自營業務時,必須同時擁有資金和證券。( )
129、證券公司在進行自營買賣證券時,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主決定買賣價格。( )
130、證券公司自營業務決策機構原則上應當按照“董事會——監事會——投資決策機構——自營業務部門”的四級體制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