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期限不同。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通常在5年以上。開放式基金:沒有固定期限。
②發行規模限制不同。封閉式:規模是固定的。開放式:沒有發行規模限制,投資者可隨時提出申購或贖回申請。
③基金份額交易方式不同。封閉式:在證券交易所交易。開放式:向基金管理人申購或贖回,大多數不上市交易。
④基金份額的交易價格計算標準不同。封閉式:買賣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常出現溢價或折價現象,并不必然反映單位基金份額的凈資產值。開放式:交易價格取決于每一基金份額凈資產值的大小,不直接受市場供求影響。
⑤基金份額資產凈值公布的時間不同。封閉式:每周或更長時間公布一次。開放式:每個交易日連續公布。
⑥交易費用不同。封閉式:支付手續費。開放式:支付申購費和贖回費。
⑦投資策略不同。封閉式:可進行長期投資。開放式:為應付贖回兌現,須保留一部分現金和高流動性的金融工具。
□按投資標的劃分分為(判斷):
1、國債基金。適合于穩健型投資者。收益受市場利率的影響,當市場利率下調時,其收益會上升;反之,下降。
2、股票基金。投資目標側重于追求資本利得和長期資本增值。按基金投資的分散化程度,可將股票基金劃分為一般股票基金:投資于各種股票,風險較小,和專門化股票基金:專門投資于某一行業、某一地區的股票,風險相對較大。
3、貨幣市場基金。以貨幣市場工具為投資對象。通常被認為是低風險的投資工具。□貨幣市場工具期限在1年以內,主要包括(1分多選題):(1)現金;(2)1年以內定期存款;(3)屬于期限397天內的債券;(4)1年內的債券回購;(5)1年內的中央銀行票據;(6)剩余期限在397天內的資產支持證券。不得投資于:(1)股票;(2)可轉換債券;(3)剩余期限超過397天的債券;(4)信用等級在AAA級以下的企業債券;(5)信用A-1級及以下的短期融資券;(6)流通受限的證券。
4、指數基金。20世紀70年代出現的新基金品種。投資組合模仿某一股價指數或債券指數,收益隨著即期的價格指數上下波動。優勢是(多選):(1)費用低廉。(2)風險較小。(3)可以獲得市場平均收益率。(4)可以作為避險套利的工具。特別適于社保基金等數額較大、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資金投資。
5、黃金基金。以黃金或其他貴金屬及相關產業的證券為主要投資對象。
6、衍生證券投資基金。以衍生證券為投資對象。一般是高風險的投資品種。
□按投資目標劃分,分為(多選):
1、成長型基金。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通常投資于信譽度較高、有長期成長前景或長期盈余的成長公司股票。可分為穩健成長型和積極成長型。
2、收入型基金。主要投資可帶來現金收入的有價證券,以獲取當期的最大收入為目的。可分為固定收入型:主要投資對象是債券和優先股。和股票收入型。
3、平衡型基金。將資產分別投資于兩種不同特征的證券上,并在以取得收入為目的的債券及優先股和以資本增值為目的的普通股之間進行平衡。一般將25-50%投資于債券及優先股,其余投資于普通股。既可獲得當期收入,又可得到資金的長期增值。特點是風險比較低,缺點是成長的潛力不大。
交易所交易的開放式基金是傳統封閉式基金的交易便利性與開放式基金可贖回性相結合的一種新型基金。
□(重點)1、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一方面可以在二級市場進行買賣,另一方面可以申購、贖回。它的申購使用一攬子股票換取ETF份額,贖回時換回一攬子股票而不是現金。
ETF產生于20世紀90年代初。加拿大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于1991年推出的指數參與份額(TIPs)是最早出現的ETF。現存最早的是美國標準普爾存托憑證。2004年我國推出上證50ETF,2006年深圳100ETF。
ETF運行包括(多選):①參與主體:發起人、受托人和投資者。②基礎指數選擇③構造單位分割④構造單位申購與贖回。
由于一級市場ETF申購、贖回的金額巨大,而且是以實物股票的形式進行大宗交易,因此只適合于機構投資者。ETF二級市場交易在交易所掛牌,任何投資者都可隨時購買或出售。
□2、上市開發式基金(LOF)。深圳市場交易所推出的LOF在世界范圍內具有首創性。與ETF相區別,LOF不一定采用指數基金模式,同時申購和贖回均以現金進行。2004年,設立“南方積極配置”。
知識點404(P102-107):基金當事人。(單選、判斷)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
是基金的出資人、基金資產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資回報的受益人。基本權利包括對基金收益的享有權、對基金份額的轉讓權和在一定程度上對基金經營決策的參與權。□我國規定,下列事項應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決定(多選):提前終止基金合同;基金擴募或者延長基金合同期限;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更換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合同約定其他事項。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
二、基金管理人
是負責基金發起設立與經營管理的專業性機構。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基金管理人作為受托人,必須履行“誠信義務”。基金管理人的目標函數是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并經證監會批準(多選):有符合的章程;注冊資本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且為實繳貨幣資本;主要股東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注冊資本不低于三億元;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人員達到法定人數;有符合要求的設施;完善的制度等。
基金管理人職責(P104瀏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職責終止(多選):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