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債券的定義
公司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屬于債券體系中的一個品種,它反映發行債券的公司和債券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二)公司債券的類型
1.信用公司債券。信用公司債券是一種不以公司任何資產作擔保而發行的債券,屬于無擔保證券范疇。一般來說,政府債券無須提供擔保,因為政府掌握國家資源,可以征稅,所以政府債券安全性最高。金融債券大多數也可免除擔保,因為金融機構作為信用機構,本身就具有較高的信用。公司債券不同,一般公司的信用狀況要比政府和金融機構差,所以,大多數公司發行債券被要求提供某種形式的擔保。但少數大公司經營良好,信譽卓著,也發行信用公司債券。信用公司債券的發行人實際上是將公司信譽作為擔保。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可要求信用公司債券附有某些限制性條款,如公司債券不得隨意增加債券未清償之前股東的分紅要有限制等。
【例題•單選題】公司不以任何資產作擔保而發行的債券是( )。
A.信用公司債券
B.保證公司債券
C.抵押公司債券
D.信托公司債券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信用公司債券是一種不以公司任何資產作擔保而發行的債券,屬于無擔保證券范疇。
2.不動產抵押公司債券。不動產抵押公司債券是以公司的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發行的債券,是抵押證券的一種。公司以這種財產的房契或地契作抵押,如果發生了公司不能償還債務的情況,抵押的財產將被出售,所得款項用來償還債務。另外,用作抵押的財產價值不一定與發生的債務額相等,當某抵押品價值很大時,可以分作若干次抵押,這樣就有第一抵押債券、第二抵押債券等之分。在處理抵押品償債時,要按順序依次償還優先一級的抵押債券。
3.保證公司債券。保證公司債券是公司發行的由第三者作為還本付息擔保人的債券,是擔保證券的一種。
4.收益公司債券。收益公司債券是一種具有特殊性質的債券,它與一般債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清償時債權排列順序先于股票。但另一方面,它又與一般債券不同,其利息只在公司有盈利時才支付,即發行公司的利潤扣除各項固定支出后的余額用作債券利息的來源。如果余額不足支付,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待公司收益增加后再補發。所有應付利息付清后,公司才可對股東分紅。
【例題•多選題】收益公司債券與一般債券的不同點有( )。
A.利息只在公司有盈利時才支付
B.如果發行公司的利潤扣除各項固定支出后的余額不足支付債券利息時,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待公司收益增加后再補發
C.所有應付利息付清后,公司才可以對股東分紅
D.沒有固定到期日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收益公司債券是一種具有特殊性質的債券,它與一般債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但另一方面,它又與一般債券不同,其利息只在公司有盈利時才支付,即發行公司的利潤扣除各項固定支出后的余額用作債券利息的來源。如果余額不足支付,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待公司收益增加后再補發。所有應付利息付清后,公司才可對股東分紅。
5.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這種債券附加轉換選擇權,在轉換前是公司債券形式,轉換后相當于增發了股票。
可轉換公司債券兼有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的雙重優勢。
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與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同,前者在行使新股認購權之后,債券形態依然存在;后者在行使轉換權后,債券形態消失。
【例題•判斷題】附新股認股權公司債與可轉換公司債不同,前者在行使新股認購權后,債券形態隨即消失,而后者在行使轉換權后,債券形態依然存在。( )
A.正確
B.錯誤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與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同,前者在行使新股認購權之后,債券形態依然存在;而后者在行使轉換權之后,債券形態隨即消失。
7.可交換債券
發行主體:上市公司股東。
可交換債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相同之處是發行要素與可轉換債券相似,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換股價格和換股比率、換股期限等;對投資者來說與持有標的上市公司的可轉換債券相同,投資價值與上市公司價值相關,在約定期限內可以以約定的價格交換為標的股票。
科目系列:2013證券基礎知識章節考綱與同步測試|基礎知識模擬題匯總|市場基礎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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